聯想律是解釋聯想形成的法則。古希臘柏拉圖初步描述了接近律和相似律。亞里士多德認為,利用相似、相反和接近關係的觀念有助回憶,此為聯想三定律的最早發現。近代J.洛克首先提出“聯想”一詞,認為習慣是使觀念聯合的一種力量,此為現代心理學聯想律中頻因律(多次律)的開端。休謨除肯定聯想有相似律和時空接近律外,又提出因果律,即由一種事物觀念想到與它有因果關係的另一種事物觀念。
英國聯捉潤櫻灑想心理學的締造者哈特萊視對比觀念為接近聯想的衍生物,認為接近律是聯想的根本規律,還提出三條聯想副律。T.布朗補充九條聯想副律。J.穆勒堅持以接近律為主律,並補充生動性與頻固性兩條副律。J.s.穆勒主張有四條聯想律,除接近放承櫻律、相似律、頻因律外,又朵影愚估提出不可分律,即若接近性沒有例外,而次閥槓永數又很多時,則其聯合就成為不可分的。培因反對穆勒父子的觀點,認為重協煮聯想律應包括接近律和相似律兩條。近代對聯想律的探討在心理學中占有雅兆虹極重樂紋要的地位,多受機械決定論的制約,現代心理學對聯想的研究有所弱化,主要在記憶領域中涉及聯想,並多在認知心理學的理論架構下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