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跨國公司行動守則是規範跨國公司進行國際投資活動的檔案草案。鑒於跨國公司是國際投資活動的主要參加者,對跨國公司應遵循的活動準則方應享有的待遇,開發中國家和已開發國家已普遍予以關注。.為此,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專門成立了跨國公司委員會,幫助處理各項跨國公司問題,並協助理事會擬定跨國公司行動守則談判的基礎檔案。跨國公司委員會於1976年成立一個行動守則工作小組,負責守則的擬定工作。
工作小組於1982年向委員會提交了《跨國公司行動守則》草案。共分6章,序言和目標;定義和適用範圍;跨國公司的活動;跨國公司業務所在地政府應給予跨國公司的待遇及國有化、國有化賠償和管轄權;各國政府為實施守則必須進行的國際合作;對守則的實施。到1990年為止守則草案仍在談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