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340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340號決議》是2001年2月8日安全理事會第4274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340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340
  • 發布時間:2001年2月8日
  • 發布單位:聯合國安理會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第1340(2001)號決議
2001年2月8日安全理事會第4274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1993年2月22日第808(1993)號、1993年5月25日第827(1993)號、1998年5月13日第1166 (1998)號和2000年11月30日第1329(2000)號決議,
決定審議截至2001年1月31日秘書長收到的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法庭常任法官的提名人選,
依照《國際法庭規約》第13之二條第1款(d)項,將下列提名人選送交大會:
卡梅爾·阿吉烏斯先生(馬爾他)
理察·艾倫·班達先生(馬拉威)
穆罕默德·阿明·阿巴西·埃爾馬赫迪先生(埃及)
穆罕默德·哈比卜·法西·菲里先生(摩洛哥)
戴維·亨特先生(澳大利亞)
克洛德·若爾達先生(法國)
權敖昆先生(大韓民國)
劉大群先生(中國)
阿卜杜勒拉烏夫·馬赫布利先生(突尼西亞)
理察·喬治·梅先生(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西奧多·梅龍先生(美利堅合眾國)
佛羅倫斯·恩德佩爾·姆瓦錢德·蒙巴夫人(尚比亞)
拉菲爾·涅托·納維亞先生(哥倫比亞)
利奧波德·恩塔霍姆帕加茲先生(蒲隆地)
阿方薩斯·馬蒂納斯·馬里亞·奧里先生(荷蘭)
福斯托·波卡爾先生(義大利)
喬納·拉海特拉赫先生(馬達加斯加)
派屈克·利普頓·魯濱遜先生(牙買加)
阿爾米羅·西蒙斯·羅德里格斯先生(葡萄牙)
米麗婭姆·德芬瑟·聖地亞哥女士(菲律賓)
沃爾夫岡·朔姆堡先生(德國)
穆罕默德·謝哈布丁先生(蓋亞那)
德梅特拉基斯·斯蒂利亞尼德斯先生(賽普勒斯)
克里斯特·特林先生(瑞典)
沃洛季米爾·瓦西連科先生(烏克蘭)
卡拉姆·昌德·沃赫拉先生(馬來西亞)

投票情況

第4274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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