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社理事會1946年6月21日第9(Ⅱ)號決議,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設立“防止歧視和保護少數小組委員會”(Sub-Commission on Prevention of Discrimination and Protection of Minorities)。1999年7月27日,經社理事會決定將其更名為“促進和保護人權小組委員會”(Sub-Commission on the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簡稱“人權小組會”)。人權小組會系人權委員會下屬機構,主要職能是對有關重要人權問題進行研究並向人權委員會提出報告。人權小組會由26名以個人身份工作的獨立專家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諮詢委員會
- 機構: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 簡稱:“人權小組會
- 提出時間 :1946年6月21日
組織結構,與中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