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歷史
◇ 第一屆
韓國高峰會(2010年12月22-28日,
韓國首都
首爾及
仁川舉行《河北省秦皇島口岸出境》,3人獲獎頒證,會期7天);
◇ 第二屆越南高峰會(2011年03月24-31日,越南首都
河內及下龍灣舉行《廣西
東興口岸出境》,4人獲獎頒證,會期8天);
◇ 第三屆泰國高峰會(2011年06月30日-07月06日,泰國首都曼谷及
芭提雅舉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口岸出境》,5人獲獎頒證,會期7天);
◇ 第四屆
俄羅斯高峰會(2011年09月26日-10月03日,俄羅斯濱海邊區首府
海參崴及斯拉夫揚卡舉行《吉林省琿春口岸出境》,3人獲獎頒證,會期8天);
◇ 第五屆
新加坡及
馬來西亞高峰會(2011年12月21-27日,新加坡及馬來西亞舉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口岸出境》,5人獲獎頒證,會期7天);
◇ 第六屆
朝鮮高峰會(2012年03月27日-04月01日,朝鮮首都
平壤及
開城舉行《遼寧省
丹東口岸出境》,3人獲獎頒證,會期6天)。
◇ 第七屆
高棉高峰會(2012年06月29日-07月04日,高棉首都
金邊及
吳哥舉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口岸出境》,6人獲獎頒證,會期6天)。
◇ 第八屆
美國高峰會(2012年09月03-08日,美國
塞班島及
天寧島舉行《北京首都機場口岸出境,韓國仁川轉機,穿越太平洋》,4人獲獎頒證,會期6天)。
◇ 第九屆
中國高峰會(2012年12月15-21日,中國
香港及
澳門舉行《深圳皇崗口岸出境,澳門拱北海關入境》,3人獲獎頒證,會期7天)。
◇ 第十屆台灣高峰會(2013年04月01-08日,中國台灣及
香港舉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口岸出境》,3人獲獎頒證,會期8天)。
◇ 第十一屆
韓國高峰會(2013年06月30日-07月06日,韓國首都
首爾及
仁川舉行《河北省秦皇島口岸出境》,3人獲獎頒證,會期7天);
◇ 第十二屆越南高峰會(2013年09月22-30日,越南首都
河內及下龍灣舉行《廣西
東興口岸出境》,2人獲獎頒證,會期9天);
◇ 第十三屆泰國高峰會(2013年12月07-13日,泰國首都曼谷及
芭提雅舉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口岸出境》,3人獲獎頒證,會期7天);
◇ 第十四屆印尼高峰會(2014年03月15-20日,
印度尼西亞首都
雅加達及
巴厘島舉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口岸出境》,2人獲獎頒證,會期6天);
◇ 第十五屆
俄羅斯高峰會(2014年06月16日-23日,俄羅斯濱海邊區首府
海參崴及格羅迭科沃舉行《黑龍江省
綏芬河口岸出境》,5人獲獎頒證,會期8天);
◇ 第十六屆
美國高峰會(2014年09月24-30日,美國
塞班島及
天寧島舉行《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口岸出境,穿越西太平洋》,3人獲獎頒證,會期7天)。
◇ 第十七屆
韓國高峰會(2014年12月26-29日,韓國
濟州島及西歸甫市舉行《天津濱海國際機場口岸出境》,2人獲獎頒證,會期4天)。
◇ 第十八屆
朝鮮高峰會(2015年04月03-08日,朝鮮首都
平壤及
開城舉行《遼寧省
丹東口岸出境》,4人獲獎頒證,會期6天)。
◇ 第十九屆
新加坡及
馬來西亞高峰會(2015年06月12-18日,新加坡及馬來西亞舉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口岸出境》,4人獲獎頒證,會期7天);
商會職能
(一)對行業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向有關政府和組織提出建議。
(二)協調會員內部關係,加強在各國政府、相關組織、企業之間的雙向溝通,協助會員和代表會員向有關政府對話,向有關政府反映企業的要求和建議。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建立和維護公平的市場秩序,為先進典型向有關政府推薦並組織表揚。
(三)建立執行共同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準則。
(四)組織有關會員的國際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定和修改,報相關政府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五)負責會員的科技管理、質量管理、質量引進和質量監督工作,參與產業損害和相關產業的反傾銷調查。
(六)負責
國際市場信息的收集、分析、發布、組建行業技術和信息網路。
(七)組織有關會員的職業技能、技術職稱及企業經營資質的評定。
(八)組織會員進行管理培訓,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九)組織國際合作與交流,協助會員引進國內外的先進技術,經營管理方法,行銷策略和資金項目、組織成員開拓國內外市場。
(十)通過胡氏茅廬國際財團協助各國企業赴美國納斯達克或OTCBB上市、協助各國企業赴新加坡、澳大利亞、香港上市、協助企業赴中國深圳中小板或創業板上市等。
(十一)協助各國省、州、市政府與別國市政府建立經濟協作友好城市。
(十二)協助各國私立大、中、國小校與聯合國世界工商研究院(簡稱“聯合國工商院)建立姊妹學校。
(十三)通過胡氏茅廬國際財團協助各國政府及開發區招商部門招商引資,把全球儘可能多的知名企業(特別是世界500強企業)引入各國發展。
(十四)協助企業開展商標、商譽、著作權、專利等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十五)通過胡氏茅廬國際財團協助企業或個人開展投融資諮詢、理財諮詢、商貿及項目諮詢。
(十六)通過聯合國世界工商研究院(簡稱“聯合國工商院)將中國國禮、國學、中醫藥文化及中國聖賢文化等中華國粹推向世界各地。
(十七)定期組織優秀個人會員及企業會員,參觀聯合國胡氏茅廬城(核心機構:胡氏茅廬綠色生態城)分布在不同國家及地區的500個連鎖基地。生態旅遊、休閒度假及教育培訓等。
(十八)定期評選優秀個人會員及企業會員,相關事跡通過相關媒體向全世界展播並編入全球知名的中文百科文庫。
(十九)定期組織個人會員及企業會員參觀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接受聯合國相關部門的表彰。
(二十)定期組織個人會員及企業會員參觀世界各國首都、各國地方首府及大中型特色企業,接受各國政要及相關部門的表彰。
(二十一)定期組織個人會員及企業會員在聯合國問國會網路電視台、華人頻道或
中國網路電視台(央視網)錄製節目或接受專訪,接受聯合國或中國相關部門的表彰。
聯合國世界華商聯合會(簡稱:聯合國華商)衷心希望與各國政府、國際社會各團體組織、各界人士和國內外的朋友們加強合作,共同發展。
辦事處
01、
韓國首爾辦事處(2011年01月15日設立);
02、
韓國仁川辦事處(2011年01月25日設立);
03、越南
河內辦事處(2011年04月15日設立);
04、
越南下龍灣機構(2011年04月25日設立);
05、
泰國曼谷辦事處(2011年07月15日設立);
06、泰國
芭提雅機構(2011年07月25日設立);
08、俄斯拉夫楊卡辦(2011年10月25日設立);
14、
朝鮮開城辦事處(2012年04月25日設立);
15、高棉
金邊機構(2012年07月15日設立);
16、
高棉吳哥機構(2012年07月25日設立);
17、
美國塞班島機構(2012年09月15日設立);
18、
美國天寧島機構(2012年09月25日設立);
19、
中國香港辦事處(2013年01月15日設立);
20、
中國澳門辦事處(2013年01月25日設立);
21、台灣台北辦事處(2013年04月10日設立);
22、台灣
高雄辦事處(2013年04月15日設立);
23、台灣
嘉義辦事處(2013年04月20日設立);
24、
台灣南投辦事處(2013年04月25日設立);
25、
台灣花蓮辦事處(2013年04月30日設立);
26、台灣
宜蘭辦事處(2013年05月05日設立);
27、
台灣台東辦事處(2013年05月10日設立);
28、台灣
新竹辦事處(2013年05月15日設立);
29、台灣
屏東辦事處(2013年05月20日設立);
30、台灣
彰化辦事處(2013年05月25日設立);
31、台灣
台南辦事處(2013年05月30日設立);
32、台灣
新北辦事處(2013年06月05日設立);
33、台灣
桃園辦事處(2013年06月10日設立);
34、
台灣基隆辦事處(2013年06月15日設立);
35、
韓國坡州辦事處(2013年07月15日設立);
36、
韓國月尾島機構(2013年07月25日設立);
37、越南海陽辦事處(2013年10月15日設立);
38、越南
芒街辦事處(2013年10月25日設立);
39、泰國
湄南河機構(2014年01月15日設立);
40、泰國金沙島機構(2014年01月25日設立);
41、印尼
雅加達機構(2014年04月15日設立);
42、印尼
巴厘島機構(2014年04月25日設立);
43、俄格羅迭科沃辦(2014年07月15日設立);
44、俄
烏蘇里斯克辦(2014年07月25日設立);
45、西
太平洋辦事處(2014年10月15日設立);
46、
北馬里亞納機構(2014年10月25日設立);
47、
韓國濟州辦事處(2015年01月15日設立);
48、
韓國西歸甫機構(2015年01月25日設立);
49、
朝鮮新義州機構(2015年04月15日設立);
50、
朝鮮妙香山機構(2015年04月25日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