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市級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組織擬訂機關事務管理、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二)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包括市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群團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以及市直屬事業單位和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不含市屬學校和公立醫院,下同)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
(三)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管理工作,指導下級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健全集中統一管理制度,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技術業務用房和其他公有房產的規劃、權屬、配置、使用監管、維修、處置、物業規範等實行統一管理和指導監督。
(四)負責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有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廳級幹部周轉住房,以及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有住房的統一規劃、建設、調配、管理、服務、處置工作。參與擬訂全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市級機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負責擬訂市級機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實物保障用車、離退休幹部服務用車、接待調研用車、行政執法用車等公務用車的統一編制、標準、購置經費、採購配備、處置等管理工作。負責健全完善全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和辦法,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六)在市政府管理節能工作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共機構節能中長期規劃和市級公共機構節能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能耗監測、統計、公布工作。
(七)負責制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後勤服務有關管理制度和後勤服務以及物業服務標準,指導和監督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的後勤服務管理工作。
(八)負責制定完善市級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和標準,指導、協調全市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參與市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大接待任務的總務保障工作。
(九)負責擬訂廳級幹部周轉住房服務保障制度、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其物業管理和生活服務管理工作。
(十)負責編制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公務用車、後勤服務管理有關經費預算,並管理相關預算資金。
(十一)指導協調市級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綠化美化、愛國衛生等社會事務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推進全市機關事務系統轉變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
1、深入推進簡政放權,進一步規範機關事務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明確服務內容、辦理依據、程式、時限,按照規定實行清單制動態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健全完善“兩庫一清單”,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強化機關事務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2、依法推進機關事務集中統一管理,切實履行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公務用車、公有住房等有關國有資產和公共機構節能、國內公務接待、後勤服務等管理職責,加強相關經費管理使用,強化資源、資產的統籌配置和集約節約利用,提升機關事務保障和管理效能。
3、提升服務保障水平,明確機關後勤服務的基本範圍和內容,持續推進機關事務標準化、信息化、精細化管理和績效化評估,創新最佳化服務方式,推進機關後勤服務社會化,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服務保障。
職責分工
市機關事務局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接受市財政局指導和監督。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管理工作,承擔辦公用房、技術業務用房,廳級幹部周轉住房、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有住房、其他公有房產,以及有關國有土地的具體管理工作。
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實物保障用車、離退休幹部服務用車、接待調研用車、行政執法用車等公務用車管理工作。負責市級公房公車一體管理信息系統數據錄入、管理工作,實現與財政等相關部門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
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有關資金籌措保障和經費預算安排,以及市屬學校、公立醫院房地產管理工作。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市屬學校、公立醫院公務用車管理工作。配合市機關事務局做好市級公房公車一體管理信息系統數據錄入、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市屬學校、公立醫院公務用車相關信息數據的維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宣傳、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組織擬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
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和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二)房地產管理科(掛財務資產科牌子)。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管理工作,指導下級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管理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制相關房地產配置保障規劃,擬訂配置計畫。負責有關國有土地和房屋權屬管理工作,對未登記房地產進行權屬備案。負責有關市級機關辦公用房、技術業務用房和其他公有房產的統一規劃、調配、管理、處置。負責制定具體管理規則和操作規範,指導監督其他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技術業務用房和其他公有房產管理工作。
負責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有住房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廳級幹部周轉住房、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有住房的統一規劃、調配、管理、處置。參與擬訂全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市級機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負責擬訂市級機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編制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公務用車、後勤服務管理等有關經費預算,管理相關預算資金。
管理市領導和市級機關各部門在國內外交往中按照規定上交的禮品。按照規定承擔機關運行成本調查統計工作。負責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基本建設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有關基建規劃,編制年度建設計畫。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技術業務用房、公有住房、其他公有房產以及廳級幹部周轉住房的建設管理工作。
(三)公務用車管理科。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實物保障用車、離退休幹部服務用車、接待調研用車、行政執法用車等公務用車的統一編制、標準、購置經費、採購配備、處置等管理工作,擬訂有關具體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維護有關信息數據。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擬訂全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和辦法,指導監督下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統計匯總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和使用情況。
(四)公共機構節能科(掛物業管理科牌子)。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公共機構節能中長期規劃和市級公共機構節能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能耗監測、統計、公布工作。研究擬訂市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動全市機關後勤服務改革工作。負責擬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管理制度、後勤服務以及物業服務標準。指導和監督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的後勤服務管理工作。擬訂廳級幹部周轉住房有關服務保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物業管理和生活服務保障等工作。指導、協調市級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綠化美化、愛國衛生、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社會事務工作。
(五)公務接待管理科。負責研究擬訂市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和標準。負責指導下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接受市級黨政機關年度國內公務接待情況和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開支標準的備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公開市級公務接待有關情況。參與市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大接待任務的總務保障工作。
機關黨支部。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市機關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聊城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王廣奎
聊城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局長:杜娟
聊城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霍明紀
聊城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趙藝民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聊城市委辦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聊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聊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1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被評為2020年度山東省省級文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