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耀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耀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耀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規定的崗位規定(主要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耀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擬定全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開展設立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公務員的綜合管理,依法對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推行公務員職位分類,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加強公務隊伍的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
5、依照組織法辦理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辦理提請區政府任免人員的有關事項。
6、綜合管理行政獎勵工作,審核以區政府名義表彰和向上級推薦表彰的人選,指導、協調、規範行政機關獎勵工作。
7、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巨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根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擬定我區實施意見,並負責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8、推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考核工作。
9、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牽頭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培養、推薦和管理服務工作。
10、負責人力資源的規劃、開發、引進工作,擬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專業和高學歷人才的招聘引進計畫,並牽頭組織實施。
11、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政策,並結合本區實際,做好安置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
12、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定全區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建立覆蓋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定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統籌做好各類人群的就業工作。
13、按照“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要求,貫徹落實就業創業政策,完善設立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審批,積極創建省級創業型城市。
14、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15、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依法開展社會保障擴面和基金征繳工作,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指導鎮(街道)和有關部門開展好勞動保障工作。
16、擬定全區人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健全企業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審批,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制化建設。
17、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宣傳、統計和信息工作,負責全區各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業務培訓、指導。
18、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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