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提出“四個全面”戰略布局(2014年12月13日—14日)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立足中國發展實際,堅持問題導向,提出並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確立了新形勢下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戰略目標和戰略舉措,是我們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的總方略,是事關黨和國家長遠發展的總戰略,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了理論指導和實踐指南。“四個全面”的完整表述是習近平2014年12月13日至14日在江蘇調研時首次正式提出來的。他指出:“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主動把握和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推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邁上新台階。”隨後,習近平在2015年元旦發表的新年賀詞中,又深刻闡述了“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他說:“我們要繼續努力,把人民的期待變成我們的行動,把人民的希望變成生活的現實。我們要繼續全面深化改革,開弓沒有回頭箭,改革關頭勇者勝。我們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用法治保障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國家發展。我們要讓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如鳥之兩翼、車之雙輪,推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如期實現。”“我們要繼續全面推進從嚴治黨,毫不動搖轉變作風,高舉反腐的利劍,扎牢制度的籠子,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裡,腐敗分子發現一個就要查處一個,有腐必懲,有貪必肅。”習近平圍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立意深遠,內涵豐富,思想深刻,對於深入理解“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大意義、系統把握“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科學內涵和總體要求、把“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落到實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是時代和實踐發展對黨和國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具有內在邏輯關係的有機統一體,蘊含著科學統籌的思想方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重大戰略目標,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居於引領地位。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三大戰略舉措,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重要保障。“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科學總結了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實踐經驗,是我們黨推進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的重大成果,標誌著我們黨對共產黨執政規律、對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科學把握進入一個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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