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關於開展2008年度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工作的通知

為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促進依法行政,根據《貴州省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和全省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會議有關精神,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2008年對全縣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一次全面培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關於開展2008年度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工作的通知
  • 發文單位:習水縣人民政府
  • 發文目的: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 發文性質:政府檔案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府各工作部門:
一、培訓對象
持貴州省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的《行政執法證》的所有行政機關(包括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接受委託的組織)的行政執法人員(垂直管理機關的行政執法人員除外),均屬於此次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的對象。
二、培訓內容
1、《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行政執法概述。
3、行政執法文書製作。
4、行政案件證據調查與收集。
三、培訓方式
培訓採取集中授課的方式,時間三天,培訓結束由縣政府法制辦統一命題閉卷考試,經培訓考試合格的,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發給《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考一次,補考不合格的,報請發證部門取消其行政執法資格並予以通報。
四、培訓收費標準
根據貴州省物價局、貴州省財政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培訓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黔價費〔2006〕175號)檔案的規定,按照縣物價局的核定,收費標準為培訓費48元/人,培訓資料費50元/人(據實收取)。
五、培訓具體安排
培訓由縣政府法制辦統一組織安排。總共分10期進行,每期培訓時間、地點和人員由縣政府法制辦另行通知。
六、培訓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全省市縣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的總體要求,也是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推進我縣法治政府建設進程的客觀需要。各級各部門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按照培訓計畫調配好培訓人員的本職工作,保證培訓人員的脫產培訓,培訓費用和食宿費回原單位按規定及時報銷。對未參加該次培訓的執法人員,視為此次培訓考試不合格。
(二)縣人民政府法制辦要精心安排好授課內容,注重執法務實,保證培訓質量,使培訓人員學有所獲,執法水平有所提高。要嚴格考試紀律,對在考試中作弊的培訓人員作不合格處理,並在全縣範圍內通報批評。
(三)縣人民政府將此次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納入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
習水縣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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