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縣人民政府對縣級所有行政機關和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部分重點便民服務項目進行了清理,共有項目663項,其中:行政許可項目436項、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130項、重點便民服務項目97項,經研究決定,現予以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習水縣縣級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便民服務項目目錄的決定
- 時間: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 單位:習水縣人民政府
- 項目:663項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政策的有關規定。今後,凡未納入目錄的行政許可項目,一律不得實施。法律法規有新的規定的,從其規定。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和縣監察局應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監督,及時糾正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
習水縣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