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對生豬養殖小區建設貸款實行貼息的通知

鄉鎮為單位,按照科技含量高、養殖規模適度、增收效果明顯,綜合示範性強、農戶相對集中連片的要求,紮實抓好生豬養殖小區2個,每個小區養殖農戶數要在30戶左右,每戶年出欄商品豬30頭(養殖外二元母豬10頭)以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對生豬養殖小區建設貸款實行貼息的通知 
  • 制定單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制定時間: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 適用地區:習水縣
工作安排,制定單位,制定時間,

工作安排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府有關工作部門:
生豬養殖小區建設是促進我縣養殖業由傳統生產方式向現代生產方式轉變的重要舉措,是快速推進畜牧產業化經營的重要內容。為了切實抓好生豬養殖小區建設,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生豬養殖小區建設實行貸款貼息,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養殖小區建設任務和標準
二、貸款貼息辦法
對小區規劃內的養殖農戶,年出欄商品豬30頭以上或養殖外二元母豬10頭以上,貸款1萬元以上的,給予一年的貸款貼息。具體辦法是:
(一)各鄉鎮(區)按照小區建設標準進行規劃,並選點落實好養殖農戶,造好分戶花名冊,包括農戶基本情況,計畫發展規模,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等,鄉鎮(區)財政所、畜牧站簽注意見後,送鄉鎮(區)政府(管委會)審查後,報縣畜牧事業局、農村信用聯社。
(二)縣畜牧事業局、農村信用社匯同對各鄉鎮(區)上報的花名冊進行審核,凡符合小區建設標準的,確定貸款單位辦理生豬養殖小區建設貸款。
(三)貸款發放結束,各鄉鎮(區)將貸款農戶花名冊及貸款憑證複印件交縣畜牧事業局,縣畜牧事業局審查後,送縣財政局審查,貸款到期兩月內,縣財政局憑畜牧部門和鄉鎮財政所審核簽注的生豬出欄依據,與貸款單位結算貸款貼息。
(四)凡信用社辦理的貼息貸款,年利率統一按8%計息。
(五)小區規劃以外新發展的,規模大、示範帶動性強的養殖場貸款,經畜牧部門審查,驗收合格後,可以享受貸款貼息。
三、明確責任,強化管理
(一)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要幫助指導生豬的養殖和銷售工作,積極配合信用社收回貸款。
(二)凡實行貸款貼息後,除特殊原因外農戶的生產指標經檢查達不到要求的,縣政府不承擔貼息,已支付的貼息資金由鄉鎮(區)政府負責收回。
(三)各鄉鎮(區)要加快工作進度。,5月中旬至5月下旬全面完成規劃選點和落實農戶的工作,5月底前保證貸款全部到戶。
四、加強領導,嚴格獎懲
(一)每個小區要掛責任牌,明確行政責任人和技術負責人,負責幫助農戶制定發展規劃,提供技術服務,協調解決相關建設貸款和問題,並負責農戶貸款資金使用的跟蹤管理等。
(二)生豬養殖小區建設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不能挪作它用,一經發現,除取消貸款貼息外,將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三)生豬養殖小區建設將作為政府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年終考核。

制定單位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制定時間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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