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對生豬養殖小區和沼氣池建設貸款實行貼息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對生豬養殖小區和沼氣池建設貸款實行貼息的通知
- 種類:通知
- 單位:以鄉鎮為單位
- 貸款貼息對象:列入今年沼氣池建設計畫的農戶
- 頒布單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通知內容,通知單位,通知時間,
通知內容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省市駐習機構及縣屬企事業單位:
為了切實抓好生豬養殖小區建設,加快沼氣池建設進度,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生豬養殖小區和沼氣池建設實行貸款貼息,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任務和標準
以鄉鎮為單位,按照科技含量高、養殖規模適度、增收效果明顯、綜合示範性強、農戶相對集中連片的要求,紮實抓好生豬養殖小區建設,每個小區養殖農戶數要在50戶以上,每戶年出欄商品豬50頭以上或養殖外二元母豬10頭以上。沼氣池建設按照年初計畫任務,統一建設標準,保證質量,確保今年計畫任務完成。
二、貸款貼息的對象及辦法
(一)貸款貼息對象
1、對小區規劃內養殖年出欄商品豬50頭以上或飼養外二元母豬10頭以上的養殖農戶均可享受貼息。
2、列入今年沼氣池建設計畫的農戶。
(二)貸款貼息辦法
1、各鄉鎮(區)按照小區建設標準和沼氣池建設計畫任務,造好分戶花名冊,包括農戶基本情況、計畫發展規模、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等,由鄉鎮(區)財政所、相關站所簽注意見,送鄉鎮(區)政府(管委會)及鄉鎮(區)信用社審查同意後,報縣畜牧局、農業局、農村信用聯社。
2、縣畜牧局、農業局、農村信用聯社共同對各鄉鎮(區)上報花名冊進行審核,凡符合小區建設和沼氣池建設要求的,確定貸款單位辦理建設貸款。
3、貸款發放結束,各鄉鎮(區)將貸款農戶花名冊複印件交縣畜牧局、農業局,待縣畜牧局、農業局審查後,送縣財政局、扶貧辦審核備案,貸款到期前15天內,縣財政局和扶貧辦憑審核簽注依據,與貸款單位結算貸款貼息。
4、凡2007年之前產生的貸款貼息利率按原定利率執行,今年新增貸款的年利率統一按9.18%計息,貸款時間為一年,從貸款之日起計息。
5、小區規劃以外新發展的,規模大、示範帶動性強的養殖場貸款,經畜牧部門審查並驗收合格後,可以享受貸款貼息。
三、明確責任,強化管理
(一)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要幫助指導生豬的養殖和銷售工作,幫助指導沼氣池建設的技術質量和建設進度,積極配合信用社收回貸款。
(二)凡實行貸款貼息後,除特殊原因外農戶的生產指標經檢查達不到要求的,縣政府不承擔貼息,已支付的貼息資金由鄉鎮(區)政府負責收回。
(三)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必須嚴格落實計畫,不得隨意調整沼氣國債項目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地點、標準,規劃安排好省沼氣池建設項目,統一推廣建設10立方米多能高效A型池。
(四)各鄉鎮(區)要加快生豬養殖小區和沼氣池建設工作進度,信用社要提高貸款服務質量,保證貸款及時發放到農戶手中。
四、加強領導,嚴格獎懲
(一)各鄉鎮(區)要明確專人負責幫助農戶制定發展規劃,提供技術服務,協調解決相關建設、貸款涉及的相關問題,並負責農戶貸款資金使用的跟蹤管理。
(二)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不能挪作它用,一經發現,除取消貸款貼息外,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通知單位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通知時間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