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9年Franchet發表Sarcococca hookeriana var. digyna以後,至1911年Stapf根據湖北西部長陽及四川東部巫山所采標本,發表Sarcococca humilis新種*。1914年Rehder et Wilson在不知Stapf已有上述新種的情況下。根據同一長陽、巫山標本並另在雲南蒙自、彌勒采的標本,發表S. hookeriana var. humilis新變種。1949年J. R. Sealy對S. hookeriana var. digyna和S. humilis作了幾點區別,主要是:前者植株高大,葉為狹長圓狀橢圓形,長度對寬度是5-5.3:1,雌花較長,花葯乳色,果紫黑色;後者植株低矮,葉橢圓形,較短,相對地較寬,長度對寬度是3.5:1,花葯薔薇色,雌花較短,果黑色。
同氏並認為S. hookeriana var. digyna代表該種的基本型,在它廣大地理分布的最東部(指四川東部、湖北西部等地區),產了矮小的S. humills,在最西部(指中國西藏和國外不丹、尼泊爾及阿富汗地區),產生具3心皮的S. hookeriana。但《中國植物志》編委們查閱中國雲南、四川、湖北、陝西各地所采大量有關標本,發覺此中植株的高低,小枝及葉乾後的顏色,葉形的長短、廣狹,在小枝上部互生或對生,有很大變化,甚至同一植株上的葉,亦可有兩種不同的類型,無法可將Stapf新定的S. humilis (即Rehder et Wilson所定var. humilis)和Franchet原定的S. hookerana var. digyna區別開來,更非如Sealy所構想,有地理分布的限制。《中國植物志》編委們認為此種矮小的植株S. humilis,僅僅由於生長環境不同所引起的變化,不能成為新種或另一變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