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給我國的行政體制改革和組織立法提供一些可資參考的研究資料和立法實例,編者與中國政法大學應松年教授等組織課題組對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五個西方已開發國家的行政體制和組織法進行了研究,並選譯了相關行政組織法文本。這五個國家的政體有總統共和制、內閣共和制、議會君主立憲制,國家結構形式既有聯邦制也有單一制,但都體現出一個共同的特點,即普遍奉行依法組織的原則。書中對各國的行政體制與組織法進行了概述,便於客觀把握每個國家的總體狀況和政府治理方式。
基本介紹
- 書名:美英德法日行政體制與組織法研究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345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 作者:應松年 王龍江
- 出版日期:2014年8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11863663, 9787511863669
圖書目錄,序言,
圖書目錄
目錄
序言
第一章美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
第一節美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概況
一、聯邦政府關於行政組織的許可權劃分
二、美國聯邦政府行政部門的發展
三、聯邦政府行政體制現狀及其組織法
四、聯邦與州的分權和關係
五、州政府、地方政府的權力及其相互關係
第二節美國行政組織法文本選譯
一、田納西流域管理局法
二、聯邦貿易委員會法
三、公務員制度改革法
第二章英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
第一節英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概況
一、中央行政組織及其組織法
二、地方行政組織及其組織法
第二節英國行政組織法文本選譯
一、英王部長法
二、英國國家審計法
第三章德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
第一節德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概況
一、聯邦行政機關
二、州行政機關
三、鄉鎮行政組織
第二節德國行政組織法文本選譯
一、德國聯邦政府章程
二、北萊茵—威斯伐倫州縣法
三、北萊茵—威斯伐倫州鄉鎮法
第四章法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
第一節法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概況
一、法國行政組織概論
二、國家行政組織
三、地方領土單位行政組織
四、公務法人
第二節法國行政組織法文本選譯
一、法國1958年憲法
二、地方行政區域法典
三、審計法院組織法
第五章日本行政體制與組織法
第一節日本行政體制與組織法概況
一、日本行政體制概說
二、中央(國家)行政組織概觀
三、中央與地方的關係
四、最近幾十年來行政組織法的重大變遷
第二節日本行政組織法文本選譯
一、國家行政組織法
二、中央省廳等改革基本法
三、行政機關定員法
四、經濟產業省設定法
五、經濟產業省組織令
六、經濟產業省組織規則
序言
第一章美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
第一節美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概況
一、聯邦政府關於行政組織的許可權劃分
二、美國聯邦政府行政部門的發展
三、聯邦政府行政體制現狀及其組織法
四、聯邦與州的分權和關係
五、州政府、地方政府的權力及其相互關係
第二節美國行政組織法文本選譯
一、田納西流域管理局法
二、聯邦貿易委員會法
三、公務員制度改革法
第二章英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
第一節英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概況
一、中央行政組織及其組織法
二、地方行政組織及其組織法
第二節英國行政組織法文本選譯
一、英王部長法
二、英國國家審計法
第三章德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
第一節德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概況
一、聯邦行政機關
二、州行政機關
三、鄉鎮行政組織
第二節德國行政組織法文本選譯
一、德國聯邦政府章程
二、北萊茵—威斯伐倫州縣法
三、北萊茵—威斯伐倫州鄉鎮法
第四章法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
第一節法國行政體制與組織法概況
一、法國行政組織概論
二、國家行政組織
三、地方領土單位行政組織
四、公務法人
第二節法國行政組織法文本選譯
一、法國1958年憲法
二、地方行政區域法典
三、審計法院組織法
第五章日本行政體制與組織法
第一節日本行政體制與組織法概況
一、日本行政體制概說
二、中央(國家)行政組織概觀
三、中央與地方的關係
四、最近幾十年來行政組織法的重大變遷
第二節日本行政組織法文本選譯
一、國家行政組織法
二、中央省廳等改革基本法
三、行政機關定員法
四、經濟產業省設定法
五、經濟產業省組織令
六、經濟產業省組織規則
序言
序言
行政體制與行政組織安排作為上層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治理面臨的基礎性問題。進入21世紀以來,國際局勢風起雲湧,伴隨著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浪潮,為在日益激烈的綜合國力競爭中爭取主動,世界各國都在推進行政體制改革,探索適合時代發展和本國實際的最佳治理模式。就總體趨勢而言,運用法治規範和治理行政組織,保證行政體制和行政組織的高效運轉,已基本成為共識。如何運用法治、使用何種形式的法治手段,各個國家都不盡相同。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完善,依法治國方略全面實施,建設法治政府的步伐日益加快,行政體制改革也在不斷深化。十七屆二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的總體目標,明確了推進行政體制改革的方向和任務。黨的十八大報告進一步提出,要建設職能科學、結構最佳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三十多年來的行政體制和機構改革,在轉變政府職能、破除體制機制障礙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基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但我們也應當看到,我國的行政體制特別是行政組織制度方面仍以政策管理為主,與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還有不小的距離。
法治政府是依法治理和運行的政府,是一種有限政府、規範政府、守法政府和責任政府。“一切行政活動只能在法律的規範和制約下進行”是法治政府的內在核心,主要表現為五個基本特徵:行政機構依法設立、行政權力依法取得、行政程式依法確定、行政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責任依法承擔。健全和完善我國的行政組織法體系,是建設法治政府和法治國家的重要內容之一。要努力做到“職權法授、程式法定、行為法限、責任法究”,就必須使政府組織建立在法治基礎之上,有一套完整的行政組織法體系,依法組織,依法管理,減少隨意性。
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完善組織立法,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創新的過程,既要充分考慮我國現階段的國情與實際,也要積極吸收借鑑人類一切優秀的文明成果。各國的政治制度、意識形態有所不同,但在全球一體化不斷推進的大背景下,政府管理還是有一些共性和普遍性的規律可以遵循。當前,我國的改革已進入攻堅階段。面對各種紛繁複雜的矛盾和利益格局,要繼續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建設法治政府,既需要更大的勇氣和決心,更需要足夠的智慧和知識。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為了給我國的行政體制改革和組織立法提供一些可資參考的研究資料和立法實例,我們與中國政法大學應松年教授等組織課題組對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五個西方已開發國家的行政體制和組織法進行了研究,並選譯了相關行政組織法文本。這五個國家的政體有總統共和制、內閣共和制、議會君主立憲制,國家結構形式既有聯邦制也有單一制,但都體現出一個共同的特點,即普遍奉行依法組織的原則。書中對各國的行政體制與組織法進行了概述,便於客觀把握每個國家的總體狀況和政府治理方式。選譯的相關法律文本儘可能保持了原汁原味,有些不完全符合我國的表述習慣,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更有助於直觀的了解各國情況。五國之中,日本的行政組織法最為完善,與我國的立法體例也較為相似,故編譯的立法例也較多。
希望本書能為我國的行政體制改革和組織立法工作提供一點有用的資料,發揮檢閱參考的作用,也希望學術界能有更多的專家研究行政組織法。
中編辦政策法規司
2013.12.8
行政體制與行政組織安排作為上層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治理面臨的基礎性問題。進入21世紀以來,國際局勢風起雲湧,伴隨著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浪潮,為在日益激烈的綜合國力競爭中爭取主動,世界各國都在推進行政體制改革,探索適合時代發展和本國實際的最佳治理模式。就總體趨勢而言,運用法治規範和治理行政組織,保證行政體制和行政組織的高效運轉,已基本成為共識。如何運用法治、使用何種形式的法治手段,各個國家都不盡相同。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完善,依法治國方略全面實施,建設法治政府的步伐日益加快,行政體制改革也在不斷深化。十七屆二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的總體目標,明確了推進行政體制改革的方向和任務。黨的十八大報告進一步提出,要建設職能科學、結構最佳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三十多年來的行政體制和機構改革,在轉變政府職能、破除體制機制障礙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基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但我們也應當看到,我國的行政體制特別是行政組織制度方面仍以政策管理為主,與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還有不小的距離。
法治政府是依法治理和運行的政府,是一種有限政府、規範政府、守法政府和責任政府。“一切行政活動只能在法律的規範和制約下進行”是法治政府的內在核心,主要表現為五個基本特徵:行政機構依法設立、行政權力依法取得、行政程式依法確定、行政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責任依法承擔。健全和完善我國的行政組織法體系,是建設法治政府和法治國家的重要內容之一。要努力做到“職權法授、程式法定、行為法限、責任法究”,就必須使政府組織建立在法治基礎之上,有一套完整的行政組織法體系,依法組織,依法管理,減少隨意性。
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完善組織立法,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創新的過程,既要充分考慮我國現階段的國情與實際,也要積極吸收借鑑人類一切優秀的文明成果。各國的政治制度、意識形態有所不同,但在全球一體化不斷推進的大背景下,政府管理還是有一些共性和普遍性的規律可以遵循。當前,我國的改革已進入攻堅階段。面對各種紛繁複雜的矛盾和利益格局,要繼續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建設法治政府,既需要更大的勇氣和決心,更需要足夠的智慧和知識。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為了給我國的行政體制改革和組織立法提供一些可資參考的研究資料和立法實例,我們與中國政法大學應松年教授等組織課題組對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五個西方已開發國家的行政體制和組織法進行了研究,並選譯了相關行政組織法文本。這五個國家的政體有總統共和制、內閣共和制、議會君主立憲制,國家結構形式既有聯邦制也有單一制,但都體現出一個共同的特點,即普遍奉行依法組織的原則。書中對各國的行政體制與組織法進行了概述,便於客觀把握每個國家的總體狀況和政府治理方式。選譯的相關法律文本儘可能保持了原汁原味,有些不完全符合我國的表述習慣,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更有助於直觀的了解各國情況。五國之中,日本的行政組織法最為完善,與我國的立法體例也較為相似,故編譯的立法例也較多。
希望本書能為我國的行政體制改革和組織立法工作提供一點有用的資料,發揮檢閱參考的作用,也希望學術界能有更多的專家研究行政組織法。
中編辦政策法規司
201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