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國家中立宣言,1939年9月23日至10月3日,美洲各國外長在巴拿馬召開第一屆協商會議期間通過。其主要內容包括: “重申美洲各共和國的一般中立地位”。美洲各國“不要捲入歐洲的衝突中”;交戰國須“充分尊重”美洲各國“作為中立國家的權利和地位”。宣言還規定了美洲國家中立地位的具體標準, “防止美洲國家的領土、領海和領空被利用為戰爭基地”;“美洲各共和國政府為了儘可能使中立的施行一致化並保障中立以防衛它們的基本權利,應保持緊密接觸”。宣言還規定,在歐戰期間設立一個中立委員會, “以應付不斷變化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