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縣商務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美姑縣商務經濟合作和外事局,美姑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姑縣商務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 所屬地區:四川省涼山州美姑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商務、經濟合作、投資促進、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商務、經濟合作、投資促進領域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商務、經濟合作、投資促進、會展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商務、經濟合作目標的分解下達、督辦考評。
(二)統籌協調全縣服務業工作。牽頭制定全縣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服務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品牌培育,督促落實服務業發展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要素保障的重大問題,匯總分析全縣服務業發展的總體情況、發展動態和運行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
(三)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城鄉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
(四)負責市場運行管理和消費促進工作。承擔協調全縣商務領域市場經濟秩序的整頓和規範工作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工作。
(五)負責全縣內外商貿流通管理工作。牽頭建設完善國內貿易市場組織體系,促進市場主體發展,推廣現代流通方式;統籌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產行業監督管理職責和職業健康監管職責。指導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促進綠色流通發展。負責全縣對外貿易工作;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的業務工作;指導開展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制定鼓勵加工貿易發展、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涉及世界貿易組織相關事務的指導和服務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牽頭負責全縣發展服務貿易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指導、推動、協調全縣服務貿易體系建設。規劃全縣商務電子政務、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
(六)牽頭負責全縣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管理我縣赴境外舉辦的各種商品交易和經貿推介活動,指導監督管理以美姑縣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推動全縣博覽發展促進工作。
(七)負責全縣電子商務產業的發展。指導推動電子商務套用推廣和服務創新工作。擬訂全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制定科學合理的產業政策,完善標準體系建設,根據電子商務活動的特點,完善和創新電子商務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推動全縣電子商務加快發展;推動電子商務平台建設,為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推廣和套用提供支持;開展電子商務宣傳及套用推廣活動。
(八)承擔全縣物流業發展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推進第三方物流為重點的物流業的發展,解決重大產業引進後的物流問題。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承擔縣口岸開放報批工作,牽頭全縣口岸建設及其相應的路、港、倉儲和聯檢配套設施的建設工作。
(九)統籌指導全縣投資促進工作。擬定全縣投資促進政策、投資促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投資環境推介工作。牽頭全縣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促進和落實,負責對全縣投資促進工作和項目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推進投資促進和管理服務網路體系建設。參與推進我縣與國(境)內外相關區域合作。承擔我縣與國(境)內外相關區域經濟合作活動的有關具體工作。承擔我縣與港澳台地區經貿合作有關工作。
(十)負責對外經貿合作。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全縣外商、港澳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推進投資促進、博覽等有關領域的經濟合作。負責全縣投資環境推介工作。統籌組織縣級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牽頭全縣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促進和落實。
(十一)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承擔推動我縣與港澳地區經貿合作有關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指導外資併購工作。負責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審批。
(十二)綜合協調全縣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按照授權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因公出國(境)的審核報批工作。統籌協調全縣各級各部門(單位)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審核報批短期來縣外國人的簽證通知函電。負責對涉外人員和涉外活動進行報批、備案管理。
(十三)負責縣委對外黨際交流和合作工作。負責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省委、州委和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等中央和省、州級、縣級部門邀請的黨賓來縣訪問工作。負責來我縣訪問或進行公務活動的國賓、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外國友好人士的邀請、審核報批和接待工作,辦理相關禮賓事宜。
(十四)統籌協調全縣民間對外交往工作。統籌全縣民間組織參與國際交流協調工作。負責全縣與“一帶一路”沿線重點國家交流合作的統籌協調工作。負責全縣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市州(縣)和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及其相關的報批事宜。為全縣企業、事業單位開展對外合作交流提供服務。
(十五)參與處理全縣重大涉外、涉港澳案件和涉外突發應急事件。參與協調境外非政府組織在縣活動的管理工作。配合協調外國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在我縣採訪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縣外事系統的對外宣傳工作。
(十六)承擔全縣涉港澳事務,統籌協調與港澳合作交往事務。負責全縣因公赴港澳人員的任務審核、報批工作和港澳特區政府駐川、駐州機構的聯絡交往事宜,負責港澳特區政府官員和有關人員公務來縣邀請報批及接待工作。
(十七)統籌協調全縣外事、港澳事務及其重大活動。擬訂全縣外事、港澳工作的規劃、有關措施、辦法及規範性檔案。審核各地、各部門報請縣委、縣政府審批的涉及外事、港澳工作的檔案。統籌協調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領導的外事和港澳事務活動。
(十八)受縣政府委託,負責管理縣政府各駐外辦事機構。負責其他省(區、市)、省內其他市(州)駐縣辦事機構、國內(境)外投資促進機構、商(協)會的聯絡、協調工作。
(十九)統籌指導全縣供銷合作工作。制定全縣供銷社的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社的改革與發展,強化為農服務功能。按照政府的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農村商業等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大力開拓農村市場,促進城鄉經濟一體化、農業產業化化進程,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引導農民有組織地進入市場。協調與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社會組織的關係,提出有關發展合作社事業的政策建議,了解、反映 供銷合社系統和農民民眾 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負責指導本系統供銷社組織、隊伍建設和人才資源開發,不斷提高農民社員和職工隊伍素質,貫徹民主辦社原則,加強系統的組織聯合與合作,設立協調和管理行業協會。組織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參與和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強農產品市場調研,培育農產品市場,組織發展專業合作社、消費合作社等中介服務組織,培育產業化龍頭,加強商品供求、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建立現代流通體系和現代行銷方式,發展社區性、綜合性、便民性社區綜合服務社,滿足農民生產、生活等社會化服務的需要。
(二十)負責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實;承擔縣政府公布的審批服務事項。
(二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監管、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職能轉變。
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化市場化改革,加強對會展業、洗染業、商業特許經營、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單用途商業預付卡、舊電器經營、汽車銷售及其相關服務活動、二手車市場等業態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最佳化商務政務服務,全面推行商務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開創美姑商務高質量發展新局面。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加強對全縣商務工作、經濟合作和供銷工作的統籌,加強黨對外事工作的領導。推進內資、港資澳資和外資、招商和博覽有機融合發展。最佳化招商路徑和方式,提升開放合作平台影響力,提高招商引資質量,發展壯大重點產業。進一步改進外商投資管理,提高投資便利化水平。提升與發達地區經濟合作層次,推動全縣投資促進分工協作、錯位發展。加強對重大引進項目的跟蹤服務,完善縣級重大引進項目激勵機制。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強化為農服務功能。
(二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外商投資管理。縣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會同縣商務經濟合作和外事局等部門按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進行外商投資管理。縣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核准、備案。縣商務經濟合作和外事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備案,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
2.併購安全審查。縣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縣商務經濟合作和外事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配合國家、省、州發展改革部門和商務部門開展外國投資者併購縣內企業安全審查的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承擔機關日常政務和行政事務、後勤保障管理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考核、後勤保障、政府採購、節能降耗、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財務、計畫、考核、培訓等工作。承擔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依法行政、保密、信訪、史志編纂、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黨支部和行政決議、決定的督辦。負責草擬綜合性檔案和局內檔案審核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部門“放管服”改革;牽頭清理規範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規範審批過程。承擔縣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統籌協調其他綜合性、臨時性工作。
(二)商務供銷股。承擔編制實施商務工作中長期規劃;推進市場體系建設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承擔協調商務領域市場經濟秩序的整頓和規範工作責任;按有關規定對直銷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商貿企業促銷行為;擬訂深化商務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開展商務執法領域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負責內貿行業統計、市場統計檢測調控和重要商品流通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承擔全縣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事項。管理以美姑縣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品交易和經貿推介活動以及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建設完善涉及國內貿易市場組織體系,促進市場主體發展,推廣現代流通方式;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相關工作;負責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促進綠色流通發展;按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免稅商店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全縣電子商務發展的綜合協調管理事項;擬訂全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物流業發展的綜合協調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有關供銷工作相關職責,參與管理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和發展。負責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農村商業等經營管理進行指導;了解、反映供銷合作社系統和農民民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供銷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組織全縣供銷合作社參與和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強農產品市場調研,培育農產品市場,組織發展專業合作社、消費合作社等中介服務組織,培育產業化龍頭;指導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強農村商品供求、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和建立全縣各鄉鎮社區性、綜合性、便民性社區綜合服務社,滿足農民生產、生活等社會化服務的需要。
(三)經濟合作外事股。牽頭負責全縣投資促進工作。負責產業投資信息的收集整理及行業信息的研究,招商項目的推介、洽談、跟蹤及其後續衍生、配套項目的統籌推進和項目建設的全過程服務;負責產業重要投資考察團(組)來訪的接洽工作;組織開展產業相關專題招商活動。承擔與產業相關的國內和境外投資促進機構、商(協)會、外省(省內)駐川(州)辦事機構、國內企業在涼山州商會的聯絡、協調和本部門承辦的產業區域經濟合作活動有關具體工作。負責擬訂全縣進出口貿易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加快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進出口商品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一般貨物進出口年度計畫,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指導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參與指導外資併購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建設外貿促進體系,指導赴境外各種經貿交易會、展覽會等貿易促進活動;指導協調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和外貿運輸業務;承擔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負責加工貿易和服務貿易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承擔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承擔機關並指導商務系統外事聯絡工作。負責全縣因公出國(境)的管理和審核報批工作。負責來縣訪問的國賓、黨賓、各國駐華使節、外國友好人士、港澳人士接待工作。統籌安排縣級領導出席參加的外事和港澳事務活動。負責外國記者和外國新聞機構來縣採訪的管理服務工作。參與外事宣傳工作,會審重要的涉外稿件。負責審核報批全縣涉外(港澳)活動計畫和邀請外籍人士工作。承辦在縣舉行國際會議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全縣涉外、涉港澳接待的禮賓、禮儀工作。承辦我縣與外國駐華使領館、港澳特區政府駐川機構聯絡交往、邀請報批的具體事宜。參與處理我縣涉外、涉港澳案(事)件。

機構簡介

美姑縣商務經濟合作和外事局是美姑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副局長:余海燕、胡敦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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