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排華運動(19世紀後期)

美國排華運動(19世紀後期)

美國排華運動(19世紀後期),是指從19世紀後半期開始的近百年時間內,由排斥華工進而排斥所有中國民間人士前往美國的一系列立法和行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排華運動(19世紀後期)
  • 時期:19世紀後半期
  • 發生地點美國
  • 代表政策:《關於執行與中國人有關的某些條約條款的法案》
暴行記錄,事件背景,中方態度,法案廢除,

暴行記錄

排華運動是美國歷史上最臭名昭著的歧視與排斥移民暴行。從19世紀中期開始,大量中國勞工被美國人當成苦力販運到美國,至1880年時總數已超過10萬人。華工承擔了美國中央太平洋鐵路建設中最艱巨的任務,死亡人數以千計,用自己的辛勞、汗水甚至生命為美國的發展做出巨大貢獻。但受到美國國內嚴重的種族主義氛圍影響,華工並未獲得應有的尊重和善待。隨著有關鐵路項目竣工,美國忘恩負義、過河拆橋的一面迅速顯露。1875年,美國國會通過《佩奇法案》,限制中國勞工和婦女進入美國。
1882年進一步制定《排華法案》,徹底阻止來自中國的移民,並禁止已在美國的中國移民獲得美國公民身份。這是美國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以種族和國籍為理由,禁止特定族裔所有成員移民美國的法律,直到1943年才被正式廢除。為抵制華人移民,美國移民局於1910年在舊金山天使島設立移民拘留所,直到1940年才關閉。不僅如此,當時的中國移民還遭到嚴重的暴力攻擊。1871年10月24日,19名華人移民在洛杉磯尼格羅巷一帶被幾百名白人殺害。1877年,尼格羅巷的華人住宅被白人盡數縱火焚毀。1876年和1877年,美國連續兩次發生白人種族主義分子武裝襲擊舊金山唐人街的動亂。1885年9月2日,白人礦工在懷俄明州石泉礦區發動暴亂,搗毀華工住宅村,至少28名中國移民遇害。

事件背景

19世紀後半期,出於開發太平洋沿岸的需要,而且華工吃苦耐勞,工價低廉,美國資本家開始從中國東南沿海招募華工。雖然自華工踏上美國土地之日起,迫害華工事件便時有發生,但作為國家政策,仍歡迎和鼓勵華工來美。
1869年,第一條橫貫北美大陸的鐵路建成,東西交通大為改善,太平洋沿岸勞動力奇缺的狀況有所緩和。70年代席捲美國的經濟危機,使資產階級與工人階級之間矛盾激化,為轉移工人階級鬥爭視線,資產階級利用美國工人民族成分複雜的特點,抓住華工與歐洲移民在就業問題上的矛盾,煽動排華。1876年總統選舉中,兩大資產階級政黨競相提出排華口號以爭取工人選票。1879年,國會通過限制華工來美的法案,雖遭總統否決但迫於輿論,於第二年派出代表團與中國的清政府談判,簽定限制華工去美的條約。
1882年5月6日,美國國會通過《關於執行與中國人有關的某些條約條款的法案》,即排華法案。法案共15條,規定自通過之日起,10年內暫停華工來美,合法留居美國的華工欲離美復來者,需在離關時登記,領取回美證明,否則概為非法;中國政府所發來美證明需經海關官員認證;中國人無權入美國籍:“華工”指熟練與非熟練工人及在礦山中受僱的中國人而言。
這一法案後經多次修改、增補及重新制訂,對華人來美限制越來越嚴,如1888年10月1日的《斯科特法案》宣布,留居美國的華工離美不得復回,以前所發回美證明一律作廢;1892年5月5日的《基里法案》,除將各排華法案延長10年外,還規定留居美國的華人須註冊登記。取消中國人享有人身保護令的特權,在審查來美華人是否合法期間不準保釋,被判定非法來美者遣回原籍;1902年4月29日的法案則把排華地域擴展到所有美國屬地,不但華工來美被完全禁止,就連排華法案中列明可以自由往來的教師、學生、商人、旅遊者,甚至政府官員,來美時也受到多方阻滯和刁難。 在美國天使島移民局候審所外被拘留候審的中國人。
排華法案的通過助長了早已存在的排華情緒,並導致80年代後期一系列重大排華事件,不僅給旅美華僑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而且使中美兩國人民的友誼遭到嚴重破壞。美國排華是種族主義的一種表現,其起因含有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習俗等多方面因素,而以政治因素為主。排華時間如此之長,範圍如此之廣,程度如此之烈,則與美國政府的支持有著密切關係。

中方態度

清政府自1876年起曾不斷對美國迫害華僑提出抗議。對此,美國政府或以不能幹預地方事務來推脫責任,或乾脆不予置理。處於列強壓迫之下的清政府,明知美國排華後果嚴重,也不敢採取報復措施,反而步步退讓,於1884年與美國簽定新的條約,10年內禁止華工赴美。這一條約標誌著清政府承認美國排華法案的合法性,使美國政府更加感到中國軟弱可欺,排華益發肆無忌憚。
1904年4月27日,美國國會通過將所有排華法案無限期延長的議案,激起中國人民極大憤慨,於1905年爆發了抵制美貨運動,迫使美國政府下令放寬教師、學生、商人和旅遊者的入境限制,但華工仍嚴禁如舊。1924年和1930年又連續頒布新的移民規定,杜絕華工進入美國。
1905年,中國民間興起抵制美貨運動,以此反抗列強欺凌。

法案廢除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中美兩國成為反法西斯同盟國,排華法案成為中美關係的障礙。經F.D.羅斯福總統提議,美國國會1943年12月17日廢除所有排華法案。然而,移民限額被嚴格控制在105名之內。1965年10月3日,美國國會通過《補充移民國籍法案》,調整東西方移民限額的比例,確立先來先辦理的原則,並規定每個國家一年向美國移民不得超過2萬名。至此,中國人才得到形式上與別國相同的待遇。1952年這些法令合併成現行的《麥卡倫-沃爾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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