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城市蔬菜、副食品生產扶持資金和風險資金;負責全縣牲畜屠宰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關係人民生活的重要商品的市場調控儲備;扶持、協調駐羅部隊副食品生產和軍供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源縣經濟貿易局
- 地點:羅源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羅源縣經濟貿易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以及國家、省、市 工業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規劃、計畫、導向目錄等政策措施,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布局;參與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負責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重點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重要生產資料等的調控方案;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
(三)負責組織實施我縣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領域投資項目;指導、協調我縣工業企業與央企、 省企、外資企業合作;指導協調羅台產業對接有關工作;擬訂產業集群建設發展意見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全縣工業產業園區建設,負責工業產業園區利用內資、外資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
(四)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的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工作。
(五)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工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政策;承擔治理企業“三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指導全縣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
(六)負責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含鄉鎮企業);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負責指導、推動創業投資業發展;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指導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對外經貿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提出我縣貫徹實施意見;擬訂我縣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貫徹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理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我縣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出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承擔與對外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牽頭擬訂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負責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
(九)貫徹執行多、雙邊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推進我縣多、雙邊經貿往來與合作,促進經貿聯繫;指導、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參與擬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依法審核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相關事項,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招商引資方案,組織、承辦和協調全縣性重大招商活動。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組織實施對港、澳、台經貿合作工作;參與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一)負責全縣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 按規定管理我縣境外勞務輸出及相關事宜;牽頭協調處理境外勞務突發事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經貿人才規劃。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商貿服務業的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商貿服務業規劃、計畫、導向目錄;負責研究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三)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態勢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管理機制;負責組織實施主要生活消費品、應急商品和生產資料市場調控;負責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指導協調商貿網點建設;負責菜籃子工程規劃、建設、管理,保障市場蔬菜、副食品供應;負責生豬儲備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畜禽屠宰、酒類流通、成品油流通、再生資源及拍賣行業、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承擔有關商貿民生服務、會展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十五)負責全縣電網運行與調度管理;負責煤炭等能源的應急保障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和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口岸發展規劃和年度開放計畫;負責全縣口岸運行的協調管理;負責組織推進和協調全縣口岸大通關建設,協調、推進電子口岸建設。
(十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黃一川(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縣經貿局全面工作、廉政工作主要領導責任,是縣經貿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陳求真(副局長):分管工業企業改革(企改辦)、市場整規、屠宰辦、廢舊汽車市場管理、招商引資、縣醫藥公司;抓好開關廠與一塑廠改革前日常工作;聯繫縣安監局;承擔所分管工作相應的工作、廉政及安全責任。
林壽安(副局長):分管能源電力、市場供應流通、商業網點建設、行銷隊伍培育、局辦公室行政事務、黨務、老幹部工作、精神文明、計畫生育、掛點村工作;抓好溶劑廠改革前日常工作;同時配合抓好蔬菜及副食品基地建設;承擔分管工作相應的工作、廉政及安全責任。
陳立清(副局長):分管工業企業技術進步(新產品開發、產學研、ISO-9000認證、企業技改)、蔬菜及副食品基地建設、春運工作、局工會;抓好鑒江鹽場企業改革前日常工作;聯繫縣糧食局;承擔分管工作相應的工作、廉政及安全責任。
內設機構
縣經濟貿易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規章制度;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督查、信訪、保密、宣傳、保衛和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聯繫縣糧食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收集分析近期國民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態勢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負責有關行業管理的綜合工作;監督檢查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承擔本局的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起草局內重要檔案、報告和領導講話稿;承擔治理企業“三亂”、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黨建、群團、老幹部服務、人才信息等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範圍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工作;辦理機關及直屬單位工作人員出國政審;負責全縣經濟幹部和企業經營者及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協調企業智力引進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工程與經濟系列初級職稱評審與管理工作。
(二)財貿管理科
負責全縣副食品基地建設,制訂副食品產銷的中、長期基地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負責全縣牲畜屠宰管理工作;負責安排、監督專項用於副食品產銷和儲備的價改基金、基地生產周轉金、財政補貼資金的使用;負責抓好駐京辦有關工作;參與安排全縣糧油和副食品供應計畫,扶持、協調駐羅部隊的副食品生產和軍供工作;負責指導培育管理全縣各類消費品、生產資料及生產要素市場;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縣服務性行業;參與制定商業網點布局規劃,統籌安排並監督商業網點建設;協同有關部門規範和監督流通秩序,搞好疏通領域內的商品質量和物價監督管理;參與編制主要商品的供需平衡計畫和重要商品儲備計畫;抓好原有所屬企業管理工作(縣醫藥公司);組織制定和實施商貿流通企業改革方案;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及經營許可證的審核。
(三)縣屬企業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工業產業方針政策、法規、標準,編制和實施工業生產年度計畫,中遠期發展規劃;指導縣屬工業企業經營技術改造、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工作;負責組織制訂和實施縣屬工業企業組織結構調整和國有工業企業改革方案工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搞好工業經濟運行的分析工作,指導企業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會同有關部門抓好直屬工業企業的扭虧增盈工作;指導企業招商引資,開發新項目;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方案;提出全縣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生產原材料的資源配置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新工藝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縣產業發展導向、重點發展行業和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提出主要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的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參與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編制經濟、技術、物資協作指導性計畫;指導和監督全縣技術改造工程的招投標活動。
(四)能源電力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企業節約資源和發展新能源方針、政策和法規;推進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發展和設備改造;制定環保產品產業發展規劃與政策,推進環保產業技術進步;管理全縣發電企業;擬定地方電力工業(含農電、水電)行業規劃和經濟技術政策,實施行業管理、行政執法與監督,規範電力市場運行秩序;提出近期電力運行綜合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監督電網調度,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電力價格的制定、整頓、調整和改革工作,指導節約用電工作。
羅源縣經濟貿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