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源縣地稅局成立於1994年9月10日,現有幹部職工72人,下轄6個分局、3個稅務所,擔負著全縣11個鄉鎮2356戶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地方稅費征管工作。縣局連續五屆蟬聯省級文明單位;榮獲“全省糾風工作先進單位”和“省級青年文明號”;1名幹部獲得省“五一”勞動獎章,2名幹部獲得市勞模;連續11年在全縣糾風評議中名列前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源縣地方稅務局
- 負責:稅費征管工作
- 榮譽:全省糾風工作先進單位”等
- 成立時間 :1994年9月10日
機構簡介,工作職責,機構設定,獲得榮譽,
機構簡介
羅源縣,簡稱羅,位於福建省福州市東北部,是福建畲族主要聚居地之一,最具活力的經濟成長區域之一。羅源縣東部羅源灣港區是全國少有的天然深水良港之一,為福州口岸台輪停泊點、對台貿易點和國家臨時開放一類口岸。
羅源縣地稅局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的稅收政策、法令和法規。
二、監督檢查基層分局(所)或科室執行稅收政策、法令的情況。
三、負責好本縣各地方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四、組織好各級政府委託代征的費、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五、根據上級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組織完成各項稅收任務。
六、指導開展調查研究、稅收宣傳、納稅輔導、促產付收等活動,組織指導各科室或基層分局(所)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和廉政建設。
七、對基層徵收單位的機構設定、幹部管理、人員編制、經費開支等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
八、與同級國家稅務局保持密切聯繫,加強協作,互通信息,互相抄送稅收計畫和統計報表。
九、辦理上級機關交辦的各項事務,定期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情況。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一、起草本局的工作計畫、意見和總結及其它有關材料,審核以局名義發出的所有檔案。
二、籌備局務會議、辦公會議以及其它會議,做好記錄,並對會議確定的事項進行檢查、督促、落實和反饋。
三、負責民眾來信來訪的登記,轉辦、反饋及對外接待工作。
四、管理好印章,搞好檔案的收發和運轉及全局文書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
五、負責全局安全保衛、保密及衛生工作。
六、負責本局車輛、辦公用品、通訊器材、辦公樓、宿舍等財產的管理,基建修繕及其它後勤保障工作。
七、做好報刊征訂、檔案材料的打字、油印、裝訂、複印及傳遞。
八、負責稅收宣傳工作,組織信息、簡報的編寫報送。
九、負責重大會議和活動的攝影、攝像,收集好各種資料,做好大事記。
十、加強廉政教育、政治思想工作。
十一、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人教科
一、組織全局幹部職工講政治、學理論,開展爭創文明單位、文明視窗行業活動。
二、了解掌握全局人員的基本情況,認真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全局人員的團結和穩定。
三、開展爭先創優的活動,大力表揚好人好事。
四、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職工的勞動工資、年度考核、轉正定級、職務任免、老幹部管理工作等,落實好各項幹部政策,完成畢業生接收與安排等工作。
五、認真制定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職工參加崗位培訓及文化業務學習。
六、牽頭搞好全局崗位責任制的制度、考核、考勤和獎金的計算審查分配工作。
七、管理好人事檔案,一手清理歸檔一次,辦理幹部福利發放、退休、保險、撫恤等工作的有關手續。
八、承辦黨支部黨務工作,協助工會、共青團、學會開展工作,參與安排組織各種文體活動。
九、貫徹執行計畫生育政策,認真做好獨生子女辦證等工作。
十、加強對本科人員廉政教育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監察室
一、督促檢查各項廉政規定的落實,對全局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教育。
二、監督、檢查各科、室、所(分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稅收紀律的情況;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並進行調查、處理和通報。
三、支持、保護工作人員依法辦理,維護其合法權益。
四、受理工作人員對行政處分不服的申訴。
五、制度稅務監察工作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
六、推行“兩公開一監督”辦稅制度。
七、開展執法監察,協同法務部門查處有關案件。
八、負責本室工作人員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組織做好科、室、所(分局)長的離崗審計工作。
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征管法規科
一、做好管征戶稅務登記的戶管的移、接交工作,及時辦理納稅戶的變更、停業、註銷手續,並錄入電腦,掌握全局的征管戶數基本情況。
二、負責發貨票的管理、印製、清理與銷毀工作,嚴格按規定辦理自印發票手續。配合稽查局、職能科室進行發票使用的執法檢查。
三、承辦有關稅費的代征、代扣、代繳協定簽訂的具體事務工作,核發代征證書。
四、牽頭做好單、雙定工作和定率調整工作。
五、建立全局戶管資料室,逐步實現科學化、規範化管理。
六、組織開展促產增收工作,並做好情況的收集、上報工作。。
七、負責征管工作的上傳下達,制訂本局征管工作規程。
八、加強廉政教育、政治思想工作。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稅政科
一、認真貫徹國家稅收政策、法令,如有新政策下達或政策遇到變動時,應及時通知有關科(室)、分局和稅務所。
二、掌握執行政策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答各科、室、所、分局提出的有關政策、業務等問題,遇到疑難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
三、做好稅收宣傳輔導工作,編髮稅收輔導材料,及時向納稅人通報各項新的政策、法令。
四、負責組織全局人員的業務學習和考試、考核工作,布置、組織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
五、認真完成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
六、做好減免稅審批報化工作。
七、深入企業或徵收單位開展調查研究,對重點企業、重點徵收單位的稅政執行情況調查寫出書面材料。
八、認真做好個人所得稅雙向申報電腦錄入,匯總上報工作,提出加強個人所得稅的管征辦法。
九、加強對本科室人員廉政教育、政治思想工作。
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任務。
計財科
一、編制分發配稅收計畫,檢查、分析、報告稅收計畫的執行情況。
二、做好統計會計工作,積累整理會統資料,為編制稅收計畫提供可靠的依據。
三、加強稅收票證管理,做好稅收票證的領發、繳銷、保管、檢查工作,保證稅收票證的正確安全使用。
四、嚴格滯納金、罰款制度和各項收入的征、解、提、退、緩、免手續,保證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五、負責全局的計算機測試、維護、軟體的開發和技術指導。
六、做好經費管理及工資發放工作。
七、加強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信息技術科
一、從廣度和深度上進一步加大推廣和套用“全省統一征管軟體”的力度,把徵收方式的改革做為長年信技工作的重點。同時搞好信息工作的長期規劃。
二、進一步完善省局征管軟體系統和網路系統工程項目建設,使征管軟體系統得到全面套用。
三、人員配置和職責分工進行合理調整。按照省局征管軟體工程的需要,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確保整個業務流程的各個環節有機聯繫、順暢運行。
四、加強對套用操作人員的培訓。網路系統全面開通後,許多新的設備要操作,大量的信息要處理,很多工作要在網路上運行,這將改變傳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因此必須與有關職能部門協作,組織做好乾部職工的征管信息系統軟體套用操作的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信息化知識、網路使用、本職崗位相關係統的套用操作技能等,真正使每位幹部(包括每一位領導)達到“三會”要求。
五、加快辦公自動化建設步伐,儘早實現局與所有基層所的聯網,充分開發利用計算機資源。
六、繼續組織套用軟體開發,根據有關業務需求準備情況,組織開發有關套用軟體,如銀行網點申報納稅系統、效能監察管理軟體、人事考勤管理軟體等。
七、抓好內部網站的更新工作,使其成為各級稅務幹部學習的園地。
八、認真做好設備的採購、安裝、調試,以及低值易耗品的購置、下發工作。
九、加強對新建大樓的綜合布線及機房建設方案的審核指導工作,確保系統的規範與安全。
十、加強規章制度建設,嚴格執行省、市局制定的有關制度,做好計算機系統的安全管理以及防病毒、防黑客及系統備份工作。
規費徵收管理科
一、負責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解釋和貫徹實施;
二、研究草擬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措施;
三、指導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審核、稽核檢查及相應的違章處理;
四、開展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社保業務知識的培訓;
五、配合對社會保險費收入的統計分析;
六、配合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宣傳;
七、配合開發和完善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系統軟體的套用與維護;
八、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工會經費以及今後政府授權(委託)其他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稽查局
一、負責查處偷稅、抗稅、欠稅大案要案,輔導各管理科及各基層所(分局)稽查業務,制定稽查工作規程。
二、有重點地直接參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各類稅收違章行為的檢查或稅收審計工作。
三、組織、協調和督促各管理科及各基層所(分局)開展各類稽查(檢查)業務。
四、受理、查處人民民眾舉報的稅收違法案件。
五、負責與公、檢。法。工商、審計、銀行、紀檢、監察、國稅等有關部門的聯繫,密切配合,查處涉稅案件。
六、負責全局重點大戶的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專案檢查和對未申報戶的檢查、停歇業戶的抽查、註銷戶的清算、申報無營業戶的抽查。
七、負責本局工作人員強廉政教育、思想政治工作。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任務。
分局(所)
一、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執行稅收政策、法規、法令。
二、依法及時足額地組織應徵稅款入庫,完成局分配的收入任務。
三、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繫,抓好協稅護稅和促產增收工作。
四、做好管征戶的稅務登記工作,及時辦理納稅戶的變更、停業、註銷手續,並做好戶管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負責納稅申報的審核,受理延期納稅的審查報批工作,嚴格執行滯納金制度。
六、做好個體工商戶的定額調整。
七、搞好乾職的思想、政治工作,重視提高幹職素質,搞好隊伍建設。
八、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做好安全保衛及環境衛生工作。
九、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