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浩(柳州市鹿寨縣交通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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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浩,曾任鹿寨縣交通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3年8月,羅浩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雙開。

人物事件,

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23年8月,經鹿寨縣委批准,鹿寨縣紀委監委對鹿寨縣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羅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招投標、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羅浩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甚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鹿寨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鹿寨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羅浩開除黨籍處分;由鹿寨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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