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城仫佬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

羅城仫佬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

羅城仫佬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是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城仫佬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羅城仫佬族自治縣就業社保服務中心大樓內(四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自治區、河池市和本縣有關醫療保障及醫藥價格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全縣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落實上級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風險防控機制。
(三)貫徹落實上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開展醫療救助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並組織實施。
(六)貫徹落實上級關於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機構服務評價考核體系和信息發布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擬訂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縣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宣傳、黨務、政務公開、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黨風廉政、對外合作交流和機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標準,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報送備案,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審批工作;指導全縣醫療保障法治建設和行政執法工作;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相關數據的管理、共享、接收報送、統計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承擔全局績效考評股室材料匯總相關工作,整理形成全局綜合績效考評檔案材料。
(二)財務股:負責機關財務、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預決算;負責全縣“三險”、醫療救助預決算(草案);落實全縣“三險”、醫療救助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匯總並負責編制全縣“三險”、醫療救助資金會計、統計和精算報告等工作;承擔全縣“三險”、醫療救助資金收支核算、財務管理;承擔本中心部門預、決算(草案)編制和預算執行。
(三)職工、居民待遇審核股:承擔全縣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離休幹部及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醫療保障、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未能即時結算的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及門診慢性病等待遇初審、複審工作;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未能即時結算的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及門診慢性病等待遇初審、複審工作承擔全縣城鎮職工、離休幹部及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和城鄉居民異地就醫備案審核工作;承擔全縣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門診慢性病的初審、複審工作;報銷數據的推送,對接財務結算表、匯總表的審核、覆核,財務發放失敗銀行賬號的查找及修正工作。
(四)職工、居民待遇保障股:負責縣內17家定點醫院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醫保基本醫療、離退休幹部醫療保險、殘軍醫療保險、公務員補助月申報材料的受理登記、核實、初審、複審、終審、對接財務工作;負責縣內37家定點藥店醫保待遇月申報材料受理登記、核實、初審、複審、終審工作、對接財務工作;負責全縣126個村衛生室醫保待遇申報材料受理登記、核實、初審、複審、終審工作、對接財務工作;負責定點醫療機構質量保證金受理登記、核實、初審、複審、終審工作、對接財務工作;負責全縣醫療救助、財政兜底月申報材料的受理登記、核實、初審、複審、終審工作、對接財務工作;負責本地醫療機構基本醫療、醫療救助、財政兜底政策諮詢、宣傳、評估、培訓、指導和投訴處理等工作;負責做好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定的簽訂、實施和考評工作。
(五)權益管理股(綜合視窗):負責經辦全縣“三險”的參保(含變更、註銷登記)和人員增減登記工作;負責“三險”繳費記賬和劃賬業務;負責“三險”關係轉移接續業務;負責全縣全民參保登記工作;負責參保人個人權益記錄管理;協助和配合稅務部門做好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征繳,以及相關繳費人的數據交接和“清洗”工作;承擔全縣職工、城鄉居民、離退休幹部異地就醫備案登記工作。
(六)醫藥服務管理和稽核股:負責全縣醫藥價格成本調查、價格監測和信息發布等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河池市出台的藥品、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等集中採購和配送、結算管理政策;指導、協調醫藥招標採購平台建設和運行;負責醫保藥品目錄準入談判技術支持等工作;負責縣內短缺藥品信息監測和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採購的事務性、技術性、輔助性工作;負責“三險”經辦風險管理制度建設,建立風險評價,預警和監控機制;參與擬定業務經辦內部控制制度和檢查評估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三險”待遇舉報、投訴的稽核;負責“三險”基金反欺詐工作。
(七)信息技術及檔案管理股:參與擬定全縣“三險”信息系統業務需求和業務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經辦系統開展標準化建設;參與擬定全縣“三險”統一的公共服務平台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社會保障卡申領及數據管理工作;承擔全縣業務信息系統管理和規劃建設,配合開發商協調定點醫院、定點零售藥店安裝收費系統及日常維護工作;負責全縣“三險”業務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和利用工作;負責全縣“三險”業務檔案“三化”(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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