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保福,男,漢族,生於1964年3月,巴州區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畢業於省委黨校法律專業,曾任四川省平昌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巴中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等職。
12月16日訊息:從四川省巴中市檢察機關獲悉,日前,經巴中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南江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巴中市政法委原副書記羅保福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目前,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保福
- 民族:漢
- 出生地:四川巴州區
- 出生日期:1964年3月
- 畢業院校:四川省委黨校
人物簡歷,主管工作,
人物簡歷
1981年9月至1983年7月在四川省人民警察學校學習;
1983年8月至1987年2月在巴州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工作,任民警;
1987年2月至1990年2月任巴州區公安分局恩陽派出所所長;
1990年3月至1994年2月任巴州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教導員、副科級偵查員;
1994年3月至2003年1月任巴中地區(巴中市)公安處(局)刑警支隊支隊長(其間, 1998年8月刑偵支隊升格,任副縣職刑偵支隊長);
2006年11月至今在平昌縣政府工作,任平昌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兼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主管工作
負責公安、司法、城管、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環保、法制、信訪、穩定、應急管理、綜治、部隊等工作。分管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城鎮管理局、縣環境保護局、縣民眾工作和信訪局、縣法制辦、縣政府應急辦、縣環境整治辦等單位。聯繫縣法院、縣檢察院、駐平部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