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大典,朝鮮李氏王朝(1392—1910)於1746年編成的法律。適應1592—1598年衛國戰爭之後經濟困難的需要,對以往的法令補充了若干新內容,包括限制債務最高月利不得超過20%,撤銷若干官方手工業機構,裁減官方工匠等。 基本介紹 中文名:續大典性質: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