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涪城區衛生健康局

綿陽市涪城區衛生健康局

綿陽市涪城區衛生健康局是綿陽市涪城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組建區衛生健康局。將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相關機構的老齡工作行政管理職責,以及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區衛生健康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綿陽市涪城區衛生健康局
  • 隸屬: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規範性檔案。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範性檔案、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措施。
(二)牽頭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牽頭負責全區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5項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措施。統一規劃並組織協調開展無償截血工作。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等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全區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依法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依照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參與開展檢疫監測工作。
(四)貫徹落實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械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執行國家藥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制定基本藥物使用的措施。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要求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管體系。
(七)制定全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負責醫療機構、人員和行為的日常監管。
(八)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推進生育政策落實。
(九)指導全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紡健康服務體系和基層衛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區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職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承擔經區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牢圍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四川、健康綿陽和健康涪城戰略部署,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衛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提高健康意識,加強愛國衛生運動工作,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衛生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衛生健康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動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律、向農村覆蓋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動建設離質量健康服務基地和中醫藥強區。四是更加注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科學性和持續性,加快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加強醫療、醫保、醫藥的聯動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所屬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綿陽市涪城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不再承擔愛國衛生運動行政管理職能,上述行政職能由區衛生健康局有關肉設機構承擔。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健局負責開展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推進生育政策實施,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擬訂全區人口發展規劃,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全區人口結構及變化趨勢分析,建立人口預測預振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這衛健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貫徹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健康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規範性檔案、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健局按照國家、省制定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和監測方案開展監測工作。食品安全監測結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區衛健局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並報告區人民政府和市衛健委。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區衛健局依法組織疾控機構對食品安全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並對事故有關的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出具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衛健局組織執行國家藥典,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職責: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紀檢監察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文明城市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文明志願服務工作。負責宣傳、信息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信訪、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幹部出國(境)政審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與報備工作。承擔普法宣傳和法律諮詢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雙擁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職責: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承辦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出境、出國研修、學習、工作和勞務輸出人員的審查和轉報工作。組織指導全科醫師培訓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初審工作。負責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與內部審計股職責:負責指導局管預算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指導全區衛健系統內部審計工作。配合審計機關實施審計,依法運用審計結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與統計股職責:負責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規劃發展建議。負責指導全區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大數據平台建設、“網際網路+”。推動衛生健康信息資源綜合開發與共享。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統計調查與分析等統計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醫政醫管股(中醫藥股)職責:擬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組織分級實施醫療衛生機構、人員、行為的監管政策、規範和標準。監督執行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有關規範和標準。監督指導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擬訂公立醫院績效評價、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醫療機構的重點學科、專科建設管理。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組織建設分級診療制度。承擔推進護理、康復等事業發展工作。組織醫療機構履行公共衛生服務職責。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牽頭促進醫療衛生機構履行危險物品、醫療廢棄物等的安全管理和處置工作職責。統一制定全區無償獻血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衛生健康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擬訂醫學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衛生健康科技創新基地建設、成果轉化推廣與技術評估。組織實施全區衛生健康監督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查處、督辦衛生健康違規行為和違法案件。協助物價執法部門處理醫療機構收費事宜。協助醫保局處理醫保基金事宜。負責全區幹部體檢、徵兵體檢、學生體檢等體檢工作。負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等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擬訂醫療對口支援幫扶規劃、計畫,統籌協調全區醫療衛生單位對口支援、衛生援外任務、健康扶貧工作。負責指導醫學會業務工作。負責指導和聯繫區民營醫療機構協會工作。負責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制定,組織指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承擔區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
    負責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負責規劃、指導全區中醫醫療、科研機構的結構布局及運行機制的改革,重點專科、學科建設管理。參與擬訂中醫藥產業規劃。負責全區中醫醫療機構的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科研、文化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中醫藥診療規範、技術標準和管理規範的制定與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全區中醫藥人員規範執業和醫療質量。擬訂中醫藥繼續教育規劃和技術人員培訓計畫。負責全區中醫藥社團組織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擬訂全區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醫藥研究條件和能力建設,管理全區的國家、省和市重點中醫藥科研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承擔區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疾病預防控制與基層衛生健康股(應急辦):擬訂衛生應急規劃、預案、制度和規範措施。負責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承擔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工作。承擔衛生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擬訂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公共衛生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級評審和績效評價,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負責傳染病、慢性病、精神衛生等防治工作。依法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防控疾病的發生和疫情蔓延。指導監督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愛滋病、結核病、血吸蟲病、狂犬病等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防治有關規劃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有關專業機構及隊伍建設。承擔區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區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區狂犬病預防控制指揮部、區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職業健康工作,擬訂職業病防治規劃。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及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化學品毒性鑑定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放射診療機構的放射衛生監督管理。承擔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學校、公共場所、飲用水、傳染病防治等監督職責。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承擔區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標準、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區基本公共衛生辦公室工作。擬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工作,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和民生項目工作。承擔區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負責農業農村相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家庭發展與婦幼健康股職責: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健康政策建議,監督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和特殊家庭扶助關懷政策落實。指導基層加強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推進生育政策落實。落實市計畫生育協會的相關業務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技術服務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指導實施病殘兒的醫學鑑定,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指導全區衛生健康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區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老齡與健康服務業發展股職責: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規範性檔案。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實施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參與擬訂健康服務業制度、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針對民營醫療機構擬訂優惠衛生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民營醫療機構審批建立和運行發展的各項規範性檔案和措施。建立完善民營醫療機構誠信服務激勵約束機制。牽頭推動數位技術、人工智慧與健康服務業的融合發展。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指導醫療衛生單位編制建設發展規劃和基本建設管理;指導上級預算內投資項目和國內外貸款項目的申報、實施、管理。負責醫改辦工作,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措施的建議。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監測和綜合評價的政策措施。開展短缺藥品監測預警。負責全區衛健系統項目建設、固定資產投資等工作的篩選、論證、儲備、調研、調度、協調,加強項目實施的督查與考核。承擔全區健康中國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資源配置。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愛衛股職責:負責組織愛國衛生相關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健康(衛生)城市建設並指導健康(衛生)鎮(街道)、村及單位的創建,負責健康教育工作,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朱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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