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區國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相關政策,參與研究外商投資相關政策。擬訂全區商務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區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推動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加快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區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
(四)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商品流通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
(五)按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繭絲綢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工作。
(七)擬訂促進轉變全區外貿增長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八)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牽頭負責發展服務貿易的相關工作,推進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參與擬定外商投資政策措施、中長期規劃。參與指導外資併購工作。
(十)擬訂應對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的對策措施,加強與自由貿易區的經貿合作,推進貿易便利化。
(十一)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牽頭開展對外貿易調查、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和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組織管理我區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管理多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區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三)牽頭負責全區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管理我區赴境外舉辦的各種商品交易和經貿推介活動,指導監督管理以安州區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口岸和物流工作方針、政策和規定,指導協調全區物流、口岸和大通關工作。
(十五)規劃全區商務系統電子政務、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發展。
(十六)負責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的制定和國家相關法規的實施。
(十七)承擔經區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所屬事業單位不再承擔行政職能。安州區電子商務服務中心不再承擔電子商務行政管理職能。上述行政職能交由區商務局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協調、會議組織、公文處理、新聞宣傳、政務信息、政務督辦、目標管理、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接待和史志編纂等機關日常政務和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分析國際國內形勢、發展趨勢及對我區商務工作的影響,擬定全區商務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提出建議。擬訂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商務運行情況的分析匯總工作。牽頭組織商務領域課題調研。負責制定電子商務發展階段性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監督管理各項商務發展專項資金。指導監督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組織建設、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負責機關公務員制度組織實施和公務員管理。負責機關工資管理,機關職工養老醫療等保險政策落實。負責局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工作,開展機關聯繫服務民眾工作。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負責商務領域深化改革工作。負責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和政務公開。承擔局機關電子政務、政務網站及辦公自動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承辦本部門行政複議、訴訟應訴、賠償及聽證等,審核重大行政處罰決定。 負責機關依法治區、依法行政、行政效能建設。
(二)服務業發展股。(現代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擬訂促進服務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政策並督促落實,按要求承擔全區服務業發展中組織實施的協調工作。制定服務業年度工作計畫並協調、督促組織實施。負責服務業主要指標統計分析的協調工作,匯總分析服務業發展總體情況。負責服務業項目收集、儲備、推進的綜合組織協調工作。
(三)市場運行建設與商貿流通股。牽頭建設完善涉及國內貿易市場調控體系,開展市場統計監測調控和重要商品流通管理。組織擬訂市場運行調控和消費促進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市場運行監測和內貿統計。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協調推進繭絲綢行業發展。推動商務領域誠信建設。按規定承擔藥品流通相關管理工作。推動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建設。 組織擬訂國內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全區貿易市場規劃體系。指導城區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社區商業發展。擬訂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建設各類商品市場。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流通設施建設。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職責分工管理汽車(含二手車、報廢車)流通並牽頭綜合工作。擬訂商貿流通業專項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建設完善國內貿易市場組織體系。負責培育商貿流通業主體,推動商貿流通企業做大做強,建設中小微流通企業公共服務體系。負責商務領域標準化和行業科技進步。負責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負責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節能減排、再生資源回收等綠色流通發展工作。負責推動特殊流通行業有序發展。負責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
(四)外經外貿口岸物流股。擬訂全區貨物進出口貿易、服務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發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外貿促進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配合開展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公平貿易相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全區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投資、境外資源開發、境外加工貿易和接受國外政府和民間無償援助等業務。指導協調區內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國(境)別產業園區有關工作。參與擬定外商投資政策措施、中長期規劃。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物流業發展規劃,推進物流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落實。負責全區現代物流園區、重點物流項目的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負責物流業運行統計工作。負責全區口岸和大通關工作,協調口岸聯檢聯運工作。負責全區“單一視窗”(電子口岸)的建設推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