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羅斯·和多和沁

綽羅斯·和多和沁

綽羅斯·和多和沁(?—1653年),衛拉特蒙古準噶爾部首領。哈喇忽剌長子。

明萬曆四十四年(1616)左右,與父分居,駐牧於額爾齊斯河兩岸、雅梅什湖周圍。崇禎七年(1634)父死後,嗣位。翌年,達賴喇嘛授予“額爾德尼巴圖爾琿台吉”稱號。承父業,統轄準噶爾,與鄂齊爾圖汗並為“丘爾乾”(會盟)盟主。他藉助東西蒙古共同信奉藏傳佛教的有利條件,調整並改進與喀爾喀的關係,結束兩者之間近百年的紛爭。十年,率軍助和碩特部固始汗擊敗青海卻圖汗。十三年(清崇德五年,1640),與喀爾喀蒙古札薩克圖汗共同召開衛拉特、喀爾喀各部封建主大會,組成廣泛的同盟,增強抵禦外敵入侵的能力。並制定《蒙古衛拉特法典》,對協調諸部關係,鞏固封建秩序起過一定作用,使各部首領進一步取得諒解,加強了聯繫。為擴展勢力及改善與諸部關係,以女嫁和碩特鄂齊爾圖、土爾扈特朋楚克,並娶和鄂爾勒克及固始汗女為妻,結成姻親。在向西及南發展過程中,與哈薩克、柯爾克孜、諾蓋等發生衝突,採用戰和兩手,使之歸服。和清廷保持通貢遣使關係。順治三年(1646),與固始汗等聯名向清奉表貢。七年,再遣使入貢。和俄國也有使臣、貿易往來,但對沙俄向準噶爾地區擴張的行徑,則堅決予以抵制。在位期間,採取各種措施,促進準噶爾地區農牧業和手工業的發展,並於和布克賽爾修建寺院、貨棧、住房等,形成具有城鎮雛型的居民點,為準噶爾興起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基本介紹

  • 別名:額爾德尼巴圖爾琿台吉
  • 所處時代:明末清初
  • 民族族群:蒙古族
  • 逝世日期:1653年
  • 本名:綽羅斯·和多和沁
人物生平,軼事典故,人際關係,

人物生平

巴圖爾琿台吉1616年時即與其父分居,奉命駐守在額爾齊斯河中游兩岸、雅梅什湖周圍一帶。雅梅什湖,中國文獻稱之為達布遜淖爾,蒙古語意為鹽湖。
1613年起,沙俄即不斷派人進行掠奪。1634年,巴圖爾琿台吉指揮二百多兵士,包圍了來雅梅什湖掠奪的沙俄人員,“下決心不讓俄國人從雅梅什湖取得食鹽”。
巴圖爾琿台吉在位期間,國內外形勢及衛拉特蒙古各部之間都經歷著巨大變化。就國內而言,1616年努爾哈赤建立後金,1634年其子皇太極打敗察哈爾部林丹汗,1635年林丹汗之子額哲投降後金,並獻元傳國玉璽。1636年皇太極稱帝,改國號為清。1644年清軍入關,迅速控制全國大部分地區。國外沙皇俄國自1581年越過烏拉爾山東進,迅速占領鄂畢河葉尼塞河勒拿河流域,並溯河而上,侵犯我黑龍江流域、喀爾喀蒙古及衛拉特蒙古地區。在衛拉特內部,土爾扈特部和鄂爾勒克已於1628年率部西遷。西藏格魯派正面臨危機,達賴喇嘛集團這時給和多和沁以額爾德尼巴圖爾琿台吉的尊號,自然具有明顯的政治意圖。所以,1636年巴圖爾琿台吉作為顧實汗的主要盟友,一起進軍青海。但蒙古各部仍面臨上述諸多問題需商討解決。在此背景下,巴圖爾琿台吉和喀爾喀札薩克圖汗共同倡議,於1640年在塔爾巴哈台召開了喀爾喀、衛拉特各部首領會議。會議討論了共同關心的問題並制定了著名的《蒙古衛拉特法典》。
約在此時,綽羅斯被稱為準噶爾、巴圖爾琿台吉實為準噶爾兀魯思的奠基人。他不但重視畜牧業,而且還重視發展農業和手工業。他主張和清政府通好,1646年,他和顧實汗等衛拉特各部23名首領一起,聯名向清朝通好,以後又獨自遣使入京。在他執政的18年中,沙俄派往準噶爾的使者或使團共17次,在與沙俄的外交交往中,巴圖爾琿台吉始終維護了國家的主權和民族的尊嚴。他十分注意修好與衛拉特各部的關係,在當時,主要手段是聯姻。從青海返回時,顧實汗曾將女兒嫁給他,他又將自己的女兒嫁給顧實汗之侄鄂齊爾圖汗這位衛拉特未來的盟主。土爾扈特雖遠徙伏爾加河,他仍娶和鄂爾勒克之女達喇·烏巴·薩勒扎為妻,又將女兒嫁給和鄂爾勒克之孫朋楚克,生子即著名的阿玉奇汗。他長期將阿玉奇撫養在身邊,直到阿玉奇祖父書庫爾岱青1654年從西藏返回時才將阿玉奇帶回。在托忒文文獻中,經常把他與和碩特的鄂齊爾圖並稱為“契約爾台吉”,即二位台吉,這說明他們在衛拉特各部中的地位。

軼事典故

1635年,五世達賴喇嘛封他為額爾德尼巴圖爾琿台吉,因以得名。“額爾德尼”意為珍寶。“巴圖爾”意為勇士。“琿台吉”或說源於漢語皇太子,是僅次於汗之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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