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空間的規制與平衡:一種比較研究的視角》是張化冰創作的傳播學著作,首次出版於2013年12月。
傳播技術對社會轉型和國家發展有重要影響,實現網路空間的“規制”與“平衡”,是網際網路持續健康發展的決定因素。該書採用比較研究的方法,對美國、德國、法國、日本等的網際網路發展現狀、網路規制模式和特點進行國別研究,通過對不同國家的政治制度、法律特徵和媒介傳統等進行比較分析,對立法、行政、自律、技術等規制手段在不同國家的不同角色和作用進行闡述。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網路空間的規制與平衡:一種比較研究的視角
- 作者:張化冰
- 類別:傳播學著作
- 字數:388千字
- 首版時間:2013年12月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出版信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該書置身於以網際網路為代表的新媒體環境下,針對網路空間引發的一些社會問題,如言論自由、隱私權、智慧財產權、國家安全等,對美國、德國、法國、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家的網路傳播規制模式和特點進行了比較研究,從政治制度、法律體系、媒體傳統等方面對網路空間管理的思路、政策和舉措進行了比較分析。
作品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網路空間的規制 第三章 網路空間的衝突 第四章 國別研究:美國 第五章 國別研究:德國 第六章 國別研究:法國 | 第七章 國別研究:日本 第八章 國別研究:韓國 第九章 國別研究:新加坡 第十章 國別研究:中國 第十一章 個案分析 第十二章 結論 |
創作背景
網際網路所創造的網路空間已與人們的現實生活越來越緊密地融合在一起,虛擬空間與現實世界之間的關係也不再像最初那樣涇渭分明。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人們必然會產生此類疑問:網際網路需不需要規制?如果需要,對於網路空間這種帶有虛擬性質的“新社會”的規制是否可能?《網路空間的規制與平衡:一種比較研究的視角》正是對這些問題從理論到實踐層面做出的回應。
作品思想
該書重要觀點有:一、法律是保障網路言論自由的重要依據,同時是限制負面影響的有力手段。法律是對網際網路發展提供“張力”和“限制”的根本,不論是權利的賦予還是限制必須有法可依,有法能依,而不是像一些理論觀點所主張的那樣,網際網路是一個無國界、無法律、無技術監管的“三無”地帶。雖然不同國家對網路法治的運用程度不同,比如英國在立法數量上少一些,美國越來越強調自律等,但是法治是網際網路規制的首要和根本。加強法律監管是一種規制思路,弱化法律監管同樣是一種規制思路。
二、行業自律在網路規制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同傳統媒體管理時期相比,自律機制的建設在網路時代顯得更加重要。這是因為網際網路的去中心化、跨國界性等特點使得法治的局限性凸顯,而且法治與言論自由之間的衝突也在升級。行業自律作為一種中性模式和柔性機制,可以比較靈活地在政府、社會、企業和網民之間溝通協調。一方面可以通過建立權威而有公信力的行業自律組織來加強行業的監管,另一方面可以通過行業準則來加大對相關行業組織行為的要求。同時,在肯定行業自律重要性的同時,需要繼續探索行業自律的新模式。
三、國家政府可以將直接規制和間接規制結合起來。有的國家政府在網際網路管理中居於主導地位,有的則退居幕後,給予自律以更大的自主權。比如新加坡和法國政府,都在網際網路規制中居於主導地位;日本則強調與民間加強合作,政府的角色越來越“弱化”;英國政府一直在網際網路管理中強調“最低限度”的規制理念。政府角色的不同與這個國家的政治、法律傳統相關,也與既有的媒體管理機制相承。政府角色的“弱化”並不等於規製程度的弱化,關鍵在於網路規制的實際效果。因此,政府可以將立法和行政手段等直接規制,與技術、行業自律等間接規制結合起來,構建起更有效的網路空間管理框架。
四、個體自律成為網路規制中的亮點。同傳統媒體不同,網際網路賦予了個體的公民重要的話語空間和言論自由。因此,傳統媒體的自律機制建設重在行業自律,而網路時代的自律建設還要加強個體自律。如果網路用戶人人具備了較高的媒介倫理道德素養,那么網際網路將是一片和諧的空間。新加坡、英國、韓國、美國等國家均大力推行個體自律,加強倫理道德建設。家庭自律是為了促使家長負起更好地教育青少年、防範不適宜信息侵害的責任,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政府和社會的壓力。
出版信息
書名 | 出版時間 | 出版社 | ISBN |
---|---|---|---|
《網路空間的規制與平衡:一種比較研究的視角》 | 2013年12月 |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978-7-5161-3849-6 |
作者簡介
張化冰,文學博士,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員,研究方向為新媒體與社會發展。先後主持中國社會科學院重點課題、研究所重點課題等6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