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發票管理辦法

網路發票管理辦法

為加強普通發票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規範網路發票的開具和使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網路發票管理辦法》,經2013年1月25日第1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2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0號公布。

該《辦法》共16條,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網路發票管理辦法
  • 外文名:Measures on invoice management network
  • 發布時間:2013年1月25日
  • 發布機構國家稅務總局
  • 類別:稅務
  • 實施日期:2013年4月1日
出台背景,規定內容,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出台答問,

出台背景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推進,一些不法分子制售假髮票,利用虛假髮票抵扣稅款、騙取退稅,不僅嚴重侵蝕國家稅基,干擾國家經濟秩序,而且給滋生腐敗和其他經濟犯罪提供了便利,成為經濟活動的一個頑疾。
為有效懲處和制止制售、使用假髮票等違法行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我國發票管理,國務院2010年通過了《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

規定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普通發票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規範網路發票的開具和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網路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辦理網路發票管理系統的開戶登記、網上領取發票手續、線上開具、傳輸、查驗和繳銷等事項,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網路發票是指符合國家稅務總局統一標準並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公布的網路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發票。
國家積極推廣使用網路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

第四條

稅務機關應加強網路發票的管理,確保網路發票的安全、唯一、便利,並提供便捷的網路發票信息查詢渠道;應通過套用網路發票數據分析,提高信息管稅水平。

第五條

稅務機關應根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的經營情況,核定其線上開具網路發票的種類、行業類別、開票限額等內容。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需要變更網路發票核定內容的,可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稅務機關確認,予以變更。

第六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開具網路發票應登錄網路發票管理系統,如實完整填寫發票的相關內容及數據,確認保存後列印發票。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線上開具的網路發票,經系統自動保存數據後即完成開票信息的確認、查驗。

第七條

單位和個人取得網路發票時,應及時查詢驗證網路發票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第八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網路發票全部聯次或取得受票方出具的有效證明,通過網路發票管理系統開具金額為負數的紅字網路發票。

第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作廢開具的網路發票,應收回原網路發票全部聯次,註明“作廢”, 並在網路發票管理系統中進行發票作廢處理。

第十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網路發票管理系統的用戶變更、註銷手續並繳銷空白髮票。

第十一條

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委託其他單位通過網路發票管理系統代開網路發票。
稅務機關應當與受託代開發票的單位簽訂協定,明確代開網路發票的種類、對象、內容和相關責任等內容。

第十二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線上開具網路發票,不得利用網路發票進行轉借、轉讓、虛開發票及其他違法活動。

第十三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在網路出現故障,無法線上開具發票時,可離線開具發票。
開具發票後,不得改動開票信息,並於48小時內上傳開票信息。

第十四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省以上稅務機關在確保網路發票電子信息正確生成、可靠存儲、查詢驗證、安全唯一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試行電子發票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出台答問

一、《辦法》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麼?
近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推進,一方面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另一方面,經濟活動中也出現一些複雜情況,包括存在一些違法違規現象。
為有效懲處和制止制售、使用假髮票等違法行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我國發票管理,國務院2010年通過了《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該辦法不僅加大了對發票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而且為了建立打擊假髮票的長效機制,第23條還專門規定:“國家推廣使用網路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這就是稅務總局制定網路發票管理辦法的背景。
網路發票探索是從2009年開始的,主要是摸索技術實現的途徑和形式等。目前有47個省級國、地稅局進行了試點,有283.7萬戶納稅人使用,開具網路發票15.82億份,占機打發票約10%。涵蓋工業、商業、建築安裝、房地產、服務業等。
二、何為網路發票,它與傳統發票有何區別,有什麼優點?
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因此,發票首先是記錄經濟活動的商事憑證;同時,也是稅務機關進行稅收征管的重要依據。
我國常見發票主要可以分為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兩類。普通發票只是一種收付款憑證,而增值稅專用發票既是收支憑證,又是納稅人據以抵扣增值稅稅款的主要依據。我們這裡所說的網路發票,目前主要是指的普通發票。
根據我國發票管理規定,稅務機關負責對發票印製、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進行管理和監督。在傳統紙質發票管理過程中,納稅人通過向稅務機關提出領票申請,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及其他有關證明,以及發票專用章的印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發給發票領購簿,到稅務機關辦稅廳去領取紙質發票,一般由手工或機器填寫。網路發票推行後納稅人可以通過網際網路,利用省以上稅務機關公布的發票線上套用系統開具發票,實現發票的線上開具、查詢、購銷等功能;納稅人開具網路發票後,開票信息會實時傳至稅務機關監管系統,不僅簡化了審批程式,方便納稅人申領、開具發票,為納稅人減少接受假髮票的損失;而且稅務機關可以及時對開票數據進行查詢、統計,將納稅人的發票信息與其納稅申報以及財務報表信息進行對比,及時發現納稅人少報銷售、多記成本等違法違規問題,增強稅收征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防止國家稅款流失。
網路發票與傳統發票的區別,主要是具有成本低、填開數據真實、便於發票真偽查詢、有利於稅收征管等優點,並為進一步發展到電子發票,也就是發票無紙化奠定了基礎。
三、制定網路發票管理辦法的目的是否是向電子商務徵稅?
《網路發票管理辦法》出台後,一些媒體認為該辦法主要針對電子商務的,目的是為“對電商徵稅”做準備,徵稅後成本會轉嫁給網路購物的消費者。
這是一種誤解。網路發票是規範發票使用和稅收征管,以及防控發票類違法犯罪的手段,而非針對網路購物和電子商務徵稅。
電子發票是指紙質發票的電子映像和電子記錄,是網路發票的電子形態或者說無紙化形式。網路發票的推行為使用電子發票奠定了基礎。從長遠看,電子發票有利於加快簡化發票的流轉、貯存、查驗、比對,提升節能減排效益,降低納稅人成本,強化稅務發票管理,為網路發票的電子形態或無紙化提供了廣闊的發展前景,我們鼓勵和支持條件成熟的地區和行業試點電子發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