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果脯(NY/T 436-2000)》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提出並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農墾北方食品監測中心。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劉寧、邱元亨、翟卉、滕錦程、薛剛。本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食品:果脯
- 外文名:Green Food: Candied Fruit
範圍,引用標準,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包裝、運輸、貯存,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果脯的定義、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A級綠色食品果脯的生產和流通。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17-1998 白砂糖
GB 4789.2-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
GB 4789.3-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測定
GB 4789.4-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檢驗
GB 4789.5-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志賀氏菌檢驗
GB 4789.10-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
GB 4789.11-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溶血性鏈球菌檢驗
GB 4789.15-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黴菌和酵母計數
GB/T 5009.11-1996 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3-1996 食品中銅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9一1996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殘留量的測定方法
GB/T 5009.28一1996 食品中糖精鈉的測定方法
GB/T 5009.29一1996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鈉的測定方法
GB/T 5009.34一1996 食品中亞硫酸的測定方法
GB/T 5009.35一1996 食品中合成色素的測定方法
GB 7718一1994 食品標籤通用標準
GB/T 10782一1989 蜜餞產品通則
NY/T 391-2000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 392-2000 綠色食品 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
GB 4789.2-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
GB 4789.3-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測定
GB 4789.4-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檢驗
GB 4789.5-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志賀氏菌檢驗
GB 4789.10-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
GB 4789.11-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溶血性鏈球菌檢驗
GB 4789.15-19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黴菌和酵母計數
GB/T 5009.11-1996 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3-1996 食品中銅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9一1996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殘留量的測定方法
GB/T 5009.28一1996 食品中糖精鈉的測定方法
GB/T 5009.29一1996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鈉的測定方法
GB/T 5009.34一1996 食品中亞硫酸的測定方法
GB/T 5009.35一1996 食品中合成色素的測定方法
GB 7718一1994 食品標籤通用標準
GB/T 10782一1989 蜜餞產品通則
NY/T 391-2000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 392-2000 綠色食品 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
定義
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1、綠色食品 Green food
見NY/T 391-2000中3.1。
2、A級綠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見NY/T 391一2000中3.3。
3、果胚 semi-finished candied fruit
水果原料經脫水或醃製而成的半成品。
4、糖漬 sugar soak
原料經糖漬煮後,成品浸漬在一定濃度的糖液中,略有透明感。
5、返砂 permeated sugar outside
原料經糖漬煮後,成品表面乾燥,附有白色糖霜。
6、透明感 trans-parency
產品在光線透射時,隱約可見內部組織。
7、雜質 impurity
產品中出現的對人體健康有害的或不應有之物,如礦粒、頭髮、麻袋毛等。
要求
1、產地環境要求
(1)產地環境應符合NY/T 391的要求。
(2)所有原料應來自綠色食品產地。
(3)白砂糖應符合GB 317中優級品要求。
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規定。
表1 感官要求
項目 | 指標 |
色澤 | 具有該品種經糖漬後所應有的天然色澤 |
組織形態 | 塊形完整、顆粒飽滿、糖分滲透均勻,有透明感,大小、厚薄基本一致,無返砂現象、不流糖,不粘手,無較大表面缺陷 |
滋味與氣味 | 具有該品種應有的滋味與氣味,酸甜適口不牙磣,無異味 |
雜質 | 無肉眼可見外來雜質 |
3、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應符合表2規定。
表2 理化要求
項目 | 指標 |
水分,% | ≤22 |
總糖(以轉化糖計),% | ≤75 |
淨含量,g | 按包裝標示規定.負偏差符合國家包裝商品計量規定 |
4、衛生要求
衛生要求應符合表3規定.
表3 衛生要求
項目 | 指標 | |
砷,mg/L | ≤0.1 | |
鉛,mg/L | ≤0.05 | |
銅,mg/L | ≤5.0 | |
二氧化硫殘留量(以游離SO2計),g/kg | ≤1.0 | |
防腐劑 | 苯甲酸 | 不得檢出 |
山梨酸,g/kg | ≤0.5 | |
合成色素 | 不得檢出 | |
糖精鈉 | 不得檢出 | |
六六六,mg/kg | ≤0.05 | |
滴滴涕,mg/kg | ≤0.05 | |
菌落總數,個/g | ≤400 | |
大腸菌群,個/100g | ≤15 | |
致病菌 | 不得檢出 | |
黴菌計數,個/g | ≤25 | |
注: 其它食品添加劑限量應附合NY/T392的規定。 |
試驗方法
1、感官分析按GB/T10782-1989中7.5執行。
2、水分的測定按GB/T11860-1989中4.3執行。
3、總糖的測定按GB/T11860執行。
4、砷的測定按GB/T 5009.11執行。
5、鉛的測定按GB/T 5009.12執行。
6、銅的測定按GB/T5009.13規定執行。
7、糖精鈉的測定按GB/T5009.28規定執行。
8、山梨酸、苯甲酸的測定按GB/T5009.29規定執行。
9、二氧化硫殘留量的測定按GB/T5009.34規定執行。
10、合成色素的測定按GB/T5009.35規定執行。
11、六六六、滴滴涕的測定按GB/T5009. 19規定執行。
12、菌落總數的測定按GB/4789.2規定執行。
13、大腸菌群的測定按GB/4789.3規定執行。
14、致病菌檢驗按GB 4789.4、GB4789.5、GB4789.10、GB4789.11規定執行。
15、黴菌的測定按GB4789.15規定執行。
檢驗規則
1、組批規則
以同一品種、同一等級、同一批投料生產包裝的產品為一組批次。 產品應經生產按本標準檢驗合格,簽發合格證後方可出廠。
2、抽樣方法
按GB/T10782-1989中7.5執行。
3、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是對產品進行全面考核,即對本標準的全部要求(指標)進行檢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進行型式檢驗。
(1)申請綠色食品標誌的產品;
(2)前後兩次交收檢驗結果差異較大;
(3)因人為或自然因素使生產環境發生較大變化;
(4)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或主管部門提出型式檢驗要求。
4、交收檢驗
每批產品交收前,生產單位都應進行交收檢驗,交收檢驗內容包括感官要求、理化要求。
5、判定規則
(1)一項指標試驗不合格,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產品。
(2)為確保理化、安全衛生要求中項目檢驗不受偶然誤差影響,凡某項目檢驗不合格,應另取一份樣品復檢,若仍不合格,則判該項目不合格;若復檢合格,則應再取一份樣品作第二次復檢,以第二次復檢結果為準。
(3)對包裝、標誌、標籤不合格的產品,允許生產單位進行整改後申請復檢。
標誌、標籤
1、標誌
(1)包裝箱上應有綠色食品標誌,其設計按有關規定執行。
(2)包裝箱上應標明產品名稱、數量、產地、包裝日期、保存期、生產單位、儲運注意事項等內容,字跡清晰、完整、勿錯。
2、標籤
應按照GB 7718規定執行
包裝、運輸、貯存
1、包裝
包裝材料應清潔,質地細緻柔軟。結構應牢固適用,材料應良好、乾燥、無霉變、蟲蛀、污染。
2、運輸
(1)運輸中嚴禁與有毒、有害或有腐蝕、有異味物品混運。
(2)運輸工具應清潔、乾燥、無異味,應有防雨、防曬設施。
3、貯存
(1)存放庫房應清潔乾燥、通風良好、庫溫適中,短期露天存放應加防雨防曬設施。
(2)庫房碼入箱體應具牆壁地面20cm以上,垛層不易過高,並且以品種、等級進行分門別類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