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礦山評估服務機構評定標準》是2019年1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礦山評估服務機構評定標準
- 外文名: Evaluation standard of green mine evaluation service organization
- 標準編號: T/GRM 003—2019
- 發布日期: 2019年11月30日
- 實施日期:2019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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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王亮、李位軍、穆永富、吳海軍、劉善勇、謝瑞芳、王瓊傑、楊曉東、張建德、周曉偉、張志敏、溫挨樹、王瑞、喬文光、艾光華、張強、張振國。
起草單位
中關村綠色礦山產業聯盟、北京綠海盛源認證服務有限公司、北京百旺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眾華高科諮詢有限公司、雲南綠礦工程技術諮詢服務有限公司、中國恩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河北省礦業協會、山西省礦業聯合會、新疆礦業聯合會、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
適用範圍
本規範規定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綠色礦山評估服務和經營活動的行為規範,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所包含的單位有從事綠色礦山評估服務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單位、企業單位。
主要內容
評估服務機構的基本原則、評估服務機構的設立、評估機構的管理與引導、監督管理等方面內容。
1.評估服務機構的基本原則: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無關聯性原則;鼓勵與促進原則
2.評估服務機構的設立:取得法人資格; 有固定的場所和必要的設施;有規範的組織結構及管理制度;公正性的管理;評審活動風險的管理;人員管理的相關要求;評估人員應當具備的能力;評審過程的管理要求;註冊資本
3.評估機構的管理與引導: 建立完善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評估機構遵守原則;禁止行為
4.監督管理:行業自律; 投訴管理; 政府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