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市財政局

綏化市財政局

綏化市財政局是綏化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2021年5月,綏化市財政局駐綏化市北林區三河鎮財富村工作隊被中共黑龍江省委、省政府授予“黑龍江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化市財政局
  • 辦公地址:綏化市祥和東街43號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局長:單國峰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研究擬訂財政發展規劃、財政改革方案及其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牽頭組織實施全市財源建設工作。
(二)起草財政、地方稅收、財務、會計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規定和市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規範性檔案。
(三)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和全市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執行國家省有關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實施地方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庫管理工作,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執行省有關地方性稅收法規、規章實施細則和提出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財政預算安排,提出全市稅收收入計畫。
(七)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政府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監督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國有資產產權變動審核、產權交易市場監管、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產收益、資本經營預算、清產核資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依法對縣(市、區)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八)負責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配置標準和有關政策;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收支。
(九)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部分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市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政府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開發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二)依法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統一管理政府的內外債務;負責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監管的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四)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議、督辦、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對貫徹市委、市政府財經工作重大決策部署提出具體建議,組織開展我市財政工作重大問題和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綜合科。分析和預測全市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參與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管理財政票據。
(四)法規科。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清理工作。承擔市級部門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組織財政普法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五)稅政科(市稅收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國家和省授權範圍內研究提出稅收政策調整意見,提出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等建議。承擔國家和省部署的關稅有關工作。承擔市稅收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牽頭協調稅務機關稅收收入預算編制和執行相關工作。組織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等相關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承擔市級執法機關罰沒物品管理。
(六)預算科。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跨年度平衡的建議。編制市本級政府預決算草案,辦理預算調整事宜。組織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審核、批覆等工作。推進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組織市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和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對北林區、綏化經濟技術開發區相關財政轉移支付工作。
(七)國庫科。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和分析預測。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承擔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集中支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承擔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和政府財務報告工作。
(八)行政政法科。承擔黨群、行政、政法、軍隊、武警部隊(消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及市級財政補助資金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性經費(含外事經費)財務管理制度。
(九)經濟建設科。承擔交通運輸、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應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參與擬訂政府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中央基建投資、成品油稅費改革、車輛購置稅、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等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十)科教和文化科。承擔宣傳、文化旅遊、科技、教育、體育、廣電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
(十一)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二)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草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擬訂促進資源節約、土地整治、生態環境保護、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十三)農業農村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
(十四)經貿科。承擔商貿和國際發展及經貿合作、糧食、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財政管理工作。參與擬訂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度。
(十五)產業發展科。承擔國有資產管理(非金融、非文化類)、工業和信息化、軍民融合發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產業發展方面的財政政策建議。指導非金融、非文化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承擔非金融、非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工作。
(十六)政府債務管理科。擬訂政府性債務(內債)管理制度、政策。牽頭開展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對市以下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考核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對政府及其部門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提出問責建議。承擔綏化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十七)資產監督管理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參與全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事業單位資產出租和對外投資等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工作。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十八)金融科。擬訂並組織落實相關財政金融政策。承擔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國有金融資本和金融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擬訂並指導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財政政策制度。負責市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財政部轉貸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相關工作。
(十九)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擬訂和組織實施政府採購規章制度。監督管理市級政府採購計畫、方式、投訴調處等工作。承擔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等從業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採購協定(GPA)談判工作。承擔公務用車定編及審批管理工作。
(二十)會計管理局。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規和政策;承擔全市會計人才工作;承擔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二十一)監督評價局。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註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有關工作。承擔預算績效評價有關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和有關財政監督工作。
(二十二)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擬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審核國有資產產權變動方案,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發展產權交易市場;組織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產收益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負責監管企業績效評價、經營業績考核、清產核資、資產統計、經濟運營監測、資產損失核銷、監事會日常管理及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
(二十三)人事教育科。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承擔直屬單位的巡察工作。負責出資企業黨建工作。

現任領導

單國峰:綏化市財政局局長
王顯平:綏化市財政局副局長
李永喜:綏化市財政局副局長
佟巨豐:綏化市財政局調研員
趙長國:綏化市財政局黨委副書記
劉春曉:綏化市財政局副調研員
徐滿:綏化市財政局收付中心主任
於麗華:綏化市財政局社保中心主任
趙國生:綏化市財政局副調研員
劉成富:綏化市財政局副調研員
蔡雪峰:綏化市財政局副處級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綏化市財政局駐綏化市北林區三河鎮財富村工作隊被中共黑龍江省委、省政府授予“黑龍江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6月,中共綏化市財政局機關委員會被授予“綏化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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