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統一度量衡
- 外文名:Unified measurement
- 時代:秦朝
- 人物:秦始皇
基本信息,事件介紹,統一度量衡,統一的意義,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統一度量衡
所屬年代:戰國
所屬國家:秦國
事件介紹
“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為升”。從“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規定的1標準尺約合今0.23公尺,1標準升約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銘文可知,當時統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嚴肅認真的。商鞅還統一了斗、桶、權、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國人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犯。
統一度量衡
戰國時期,各國度量衡的標準不一,如北朝魏、齊一斗等於古二斗(古斗指王莽時所定的標準),一斤等於古二斤;北周則一斗比古斗僅大百分之六,一斤比古斤僅多二兩;南齊則一斗等於古一斗五升,一斤等於古一斤八兩。長度方面,北朝一尺比古尺增二至三寸,南朝則增不到一寸。
全國度量衡的不一致,給工商業發展帶來很大不便,於是隋文帝作了統一的規定:隋一尺等於古尺一尺二寸八分,等於南朝的一尺二寸;隋一斗等於古斗三斗;隋一斤等於古三斤,並下令在全國推行。度量衡的統一對全國經濟的發展起了推動作用。清代顧炎武在《日知錄》中曾說:“三代以來,權量之制,自隋文帝一變。”唐承隋制,基本以此為準,唐以後雖稍有變動,但基本仍保持隋制。
秦始皇統一的度量衡統一度量衡 古代 商鞅變法前,秦國各地度量衡不統一。為了保證國家的賦稅收入,製造標準的度量衡器,要求全國統一施行。1標準尺約合今0.23公尺,1標準升約合今0.2公升。統一斗、桶、權、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國人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犯。
統一的意義
第一、全國上下有了標準的度量準則,為人們從事經濟文化交流活動提供了便利的條件;
第二、對賦稅制和俸祿制的統一產生了積極作用;
第三、有利於消除割據勢力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