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義務

給付義務

給付義務包括主給付義務和從給付義務,主給付義務又簡稱為主義務,指的是債所固有、必備,也決定債的類型的基本義務。從給付義務又簡稱為從義務,指不具有獨立的意義,僅具有補助給付義務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於債的類型而在於確保債權人的利益能夠獲得最大的滿足的義務。

主義務是基於契約之債而產生,而從給付義務發生的原因有很多,一 基於法律的明文規定而產生,二 基於當事人的約定,三 基於誠實信用原則及補充契約解釋而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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