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二重性是吉登斯為了克服社會理論中的各種“二元對立”(如主體與客體,個人與社會,行動與結構之間的對立)而創造的概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結構二重性
- 提出者:吉登斯
- 類別:吉登斯為了克服社會理論中的各種二元對立而創造的概念
結構二重性,包含社會結構和個人行動兩個方面,兩者並非是對立的。結構,作為規則與資源,既是人們能動作用的先決條件,也是人們行動的主觀目的之外的,非預期的結果,社會系統的結構性特徵並不外在於行動,而是不斷地捲入行動的生產與再生產。
結構二重性是吉登斯結構化理論的基礎。社會結構不僅對人的行動具有制約作用,而且也是行動得以進行的前提的中介,它使行動成為可能;行動者的行動既維持著結構,又改變著結構,結構和社會實踐是吉登斯的兩個核心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