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處置是指資產處置行為已經終結,資產處置損益得到最終確認。包括將不同形態的資產通過處置轉化為現金資產;對以物抵貸資產以及處置過程中收回的實物資產,經過規定的審批程式,轉為資產管理公司的自用資產;經過規定的審批程式,對確認無法收回有價值資產的貸款(零受償資產)進行銷賬處理。 基本介紹 中文名:終極處置提出者:周民源適用領域:資產套用學科:銀行業 方式(一)以折讓清收方式處置債權,並實現處置方案的全部變現;(二)以拍賣、招標、協定等方式轉讓或出售債權、股權、實物資產,並實現處置方案的全部變現;(三)債務人破產清算,按法院裁定收回資產,實現處置方案的全部變現;(四)資產證券化;(五)通過訴訟方式收回債務人資產,並全部變現,經法院判決已終結執行;(六)其他依據資產處置方案,實現資產全部變現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