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林業局

紹興市林業局是紹興負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的國家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紹興市林業局
  • 地區:紹興市
  • 類型:國家單位
  • 職能:負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單位地址,所獲榮譽,

機構職能

紹興市林業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組織擬訂相關市級技術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森林經營和各類公益林及商品林的培育、管理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及防沙治沙工作,指導和監督營林生產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國有苗圃)、森林公園及林業工作站、集體林場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木種子種苗的管理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管理,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方案,經市政府報省政府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毛竹)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審批或審核報批。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國有森林資源產權變動的核准或審批報批工作。
(四)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和林區內野生植物、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資源的保護、合理開發利用、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和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和林區內野生植物、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審核報批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和濕地保護的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濕地保護區、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依法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有關工作。
(五)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和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在市公安局的組織、指導下,協助開展狩獵組織和狩獵槍枝及其彈藥的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入侵的防範工作;指導和監督森林防火和火災撲救等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監督的有關工作。
(六)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參與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提出市級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參與監督管理市級林業資金;監管國有林業資產;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
(七)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承擔和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八)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產業發展工作。制定全市林業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特色基地、龍頭企業和森林旅遊的發展,做好休閒觀光林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林業行業協會建設,做好林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扶持服務工作。
(九)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宣傳工作;協調林業系統對外交流和合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制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電、檔案、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宣傳、信息、督察、信訪、安全、保密、後勤等工作;指導林業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局直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監管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參與提出市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組織、協調和指導林業投資、融資、政策性林木保險、林業非稅收入征管及林業財務會計管理;參與監督管理市以上的林業資金,負責林業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審核重點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建設項目,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年度計畫。負責林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林業法制建設、行政執法監督,協調林業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指導林業普法宣傳教育和依法治林工作;牽頭承辦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等相關工作。
(二)綠化造林處(掛林業產業處牌子)。
組織擬訂林業生態、產業、科技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綠化造林和管理經營工作;承擔全市種苗、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組織指導森林經營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管理;指導以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平原綠化、重點防護林、防沙治沙,濕地植被恢復、林木種子、種苗、林木花卉、特色基地、低產低效林改造和中幼林撫育等工作;擬訂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國有苗圃)、鄉村集體林場、林業工作站、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和生物質能源基地建設等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林業產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和扶持政策,參與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指導山區林業綜合開發;監管國有林業資產,承辦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核准和備案的上報工作;指導林產行業協會、經濟合作組織發展;培育規範林產品市場;承擔林業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和林業創新體系建設、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可食林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節監督的有關工作;組織林業科技項目的申報,負責林業科技項目的日常管理;負責林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開展林業科技成果和適用技術的推廣。組織、指導林業綜合開發、產業結構調整、林業經濟轉型升級和林業行業協會、經濟合作組織、林產品市場發展;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國有苗圃)、鄉村集體林場、林業工作站、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
(三)森林公安局(掛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處、森林資源處、行政審批服務處牌子)。
負責森林資源、濕地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承辦林業行政許可工作;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協調和督促查處破壞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重特大案件;掌握全市森林火情,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消防工作,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協調、指導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濕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評價估工作;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組織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實施和監督管森林採伐限額方案、可持續經營方案;監督檢查林木、毛竹的憑證採伐與運輸;指導林木檢查站(巡查大隊)的建設和管理;依法承辦林地徵用、占用的審核、審批工作,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濕地、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及疫源疫病監測;依法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濕地保護區、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的建設和管理,指導濕地的合理利用;按分工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相關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工作;協助市公安局開展狩獵組織和狩獵槍枝及其彈藥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管山林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承擔市山林糾紛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日常工作由辦公室承擔。

現任領導

紹興市林業局局長:韓柏昌

單位地址

地址:紹興市新建北路248號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獲得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中國北京世界園藝博覽會浙江參展工作突出貢獻集體”通報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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