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上虞區文化廣電旅遊局

紹興市上虞區文化廣電旅遊局

紹興市上虞區文化廣電旅遊局是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王銀苗。

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紹興市上虞區文化廣電旅遊局
  • 辦公地址:上虞區百官街道市民中心二路1號 
  • 所屬部門: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紹興市上虞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按許可權組織起草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領域的規範性檔案,組織擬訂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博物館事業以及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廣播電視產業、旅遊業發展,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文物、廣播電視領域、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握正確導向,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和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區重點及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負責指導、推進全區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等領域科技創新發展。推進領域內行業數位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區領域內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區文物保護、利用、管理等工作,協調全區文物考古工作實施。負責全區文物和博物館的業務指導、交流和監督管理,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監督管理全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組織實施文物遺產普查、挖掘和保護工作。
(七)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推進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發展。
(八)負責全區廣播電視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全區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和質量的監管,推進節目評價工作。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區性重大宣傳活動。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落實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九)組織實施和指導開展全區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負責指導文化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
(十)制定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文化和旅遊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指導推動文化和旅遊企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
(十一)指導、協調全區重大文化活動。負責城市文化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全區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等領域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相關大型文化交流活動。
(十二)指導監督全區文化、文物市場綜合執法,組織協調全區文化、出版、文物、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重大案件的查處,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行業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安全監督管理。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化文化、文物、廣播電視和旅遊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積極實施文化精品戰略,持續推進文化陣地建設,大力實施文物保護和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加快推進文化旅遊產業融合發展,努力使城市文化體系建設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更加完善。推進新技術在廣播電視領域的發展和運用,加強網路視聽節目管理,拓展主流聲音傳播途徑,提高主流媒體輿論引導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文化藝術科
文博事業科
行業管理科
產業發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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