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積投票是股東大會投票方式之一,股東在決定董事人選時所具備的投票數等於他的股份數與當選者人數之積的投票方法,即: 股東投票數=股東擁有的股份數×當選董事的人數。例如,某一股東擁有10個股份,當選的董事總數為5人,則這個股東的投票數為50。每個股東都可以把自己擁有的股票數分別投給一個或幾個候選人。
採用這種投票的方式對於那些擁有大量股票的大股東非常有利,掌握的股份越多,其投票數按當選人數倍數增大的絕對數量的總和也越多,對自己越發有利。當然對於中小股東來說,也可以集中力量投票選舉自己所希望選出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