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陽縣公安局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成立,主要職責,
機構成立
根據《中共安康市委辦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紫陽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辦字〔2015〕22號)規定,設立紫陽縣公安局,為紫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具體組織實施關於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掌握信息,分析、預測敵情及社情動態;針對全縣社會治安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制定對策,不斷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
(三)負責全縣公安民警的管理和教育訓練工作,不斷推進全縣公安隊伍的正規化、現代化建設。
(四)負責對轄區內的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協調處置跨鄉鎮的重大案件。預防和處置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和治安事件。
(五)依法對全縣社會治安、出入境、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工作實施管理。
(六)指導全縣黨政機關、學校、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七)負責對來紫中、省、市黨政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等警衛目標和重要會議,組織實施安全警衛工作。
(八)負責全縣違法犯罪人員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全縣公安科技、技術、通訊、計算機和裝備的建設、管理。
(十)協助縣委、市公安局和有關方面做好消防大隊、武警中隊的建設和管理。
(十一)做好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