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織行業標準:紡織機械儀器儀表產品包裝(FZ/T 90054-2009)》代替FZ/T90054—1994《紡織機械儀器儀表產品包裝》。本標準與FZ/T90054—1994的主要差異如下:——取消了原標準中“帶微機的電氣控制箱”;——取消了原標準中“電子機械式”的分類型式;——根據引用標準的變化而做的其他一些編輯性修改。本標準由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提出。
基本介紹
- 書名:紡織機械儀器儀表產品包裝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出版日期:2010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20225
- 外文名:Product Package on Instrument of Textile Machinery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2頁
- 開本:16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織行業標準:紡織機械儀器儀表產品包裝(FZ/T 90054-2009)》由全國紡織機械與附屬檔案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紡織機械器材工業協會、鄭州紡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第二紡織機械有限公司、陝西長嶺紡織機電有限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黃鴻康、亓國宏、朱建國、史新林。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FZ/T90054—1994。
文摘
著作權頁: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紡織機械儀器、儀表產品包裝的分類、型式、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紡織機械儀器、儀表的產品包裝。
本標準不適用於貴重金屬製品及危險貨物的包裝。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5048—1999 防潮包裝
FZ/T 90001—2006 紡織機械產品包裝
3分類
按紡織機械儀器、儀表產品的型式分為:
a) 電子式;
b)機械式;
c)攜帶式(一般在5 kg以下)。
4要求
4.1 內包裝
4.1.1 電子式
按FZ/T 90001的工級包裝要求,其中防潮按GB/T 5048—1999中的Ⅰ級要求。
4.1.2機械式、攜帶式
根據產品的特點,按FZ/T 90001—2006的工級包裝或Ⅱ級包裝要求。
4.2外包裝
4.2.1 電子式
不低於FZ/T 90001的Ⅰ級包裝要求,不允許採用花格箱。
4.2.2機械式
不低於FZ/T 90001的Ⅱ級包裝要求。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紡織機械儀器、儀表產品包裝的分類、型式、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紡織機械儀器、儀表的產品包裝。
本標準不適用於貴重金屬製品及危險貨物的包裝。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5048—1999 防潮包裝
FZ/T 90001—2006 紡織機械產品包裝
3分類
按紡織機械儀器、儀表產品的型式分為:
a) 電子式;
b)機械式;
c)攜帶式(一般在5 kg以下)。
4要求
4.1 內包裝
4.1.1 電子式
按FZ/T 90001的工級包裝要求,其中防潮按GB/T 5048—1999中的Ⅰ級要求。
4.1.2機械式、攜帶式
根據產品的特點,按FZ/T 90001—2006的工級包裝或Ⅱ級包裝要求。
4.2外包裝
4.2.1 電子式
不低於FZ/T 90001的Ⅰ級包裝要求,不允許採用花格箱。
4.2.2機械式
不低於FZ/T 90001的Ⅱ級包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