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品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指南第2部分:纖維》是2017年05月27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紡織品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指南第2部分:纖維
- 外文名:Textiles — Guide for publicizing self-declaration of enterprise product standards — Part 2:Fibres
- 標準編號:T/CNTAC 2.2—2017
- 發布日期:2017年05月27日
- 實施日期:2017年05月27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孫錫敏、鄭宇英、王國建、張國慧
起草單位
紡織工業科學技術發展中心、長春高琦聚醯亞胺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紡織集團檢測標準有限公司、黑龍江省紡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上海市紡織工業技術監督所、湖南省紡織科學研究院
範圍 T/CNTAC 2的本部分給出了各類纖維產品的主要技術指標清單,作為企業自主制定企業產品標準並自我聲明公開的指南。 本部分適用於以下紡織纖維的各類產品: — 毛纖維:動物毛纖維,包括洗淨毛(絨)、分梳絨、毛條; — 麻纖維:苧麻、亞麻、大麻和黃麻等,包括長麻、短麻、落麻、麻條、麻球; — 化學纖維:短纖維、長絲、毛條。
主要內容
紡織纖維是紡織工業的重要原材料。相關的紡織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詳細地規定了各類纖維產品的不同品等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等,為相關企業生產和貿易提供了基本的技術依據。但在買賣雙方的實際交易活動中,企業一般根據纖維的特定用途和價格的高低來生產和交付貨物。因此,企業可根據實際需求,針對自己的特定產品自主制定企業標準。
T/CNTAC 2的本部分試圖按大類給出毛纖維、麻纖維、化學纖維等的主要性能指標及相應的試驗方法。企業自主制定企業產品標準時,可採用本標準給出的主要性能指標及試驗方法作為企業產品的基本要素。在此基礎上,企業可增加有關的特性指標,來體現企業產品的特殊、獨到之處。如此,既可保證不同企業制定的同類產品標準之間的可比性,也可體現企業產品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