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雍縣教育科技局

納雍縣教育科技局

納雍縣教育科技局,是納雍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納雍縣教育科技局
  • 辦公地址:納雍縣經開區B區3號樓9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全縣教育科技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
(二)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推進城鄉教育一體化,促進教育公平。
(三)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指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加強學校德育工作,指導學校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規劃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科技工作。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提高職業教育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科技投入經費,參與規劃實施教育基建項目投資和教學設施設備投資;監測全縣教育、科技投入經費、助學金的管理及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全縣教育的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六)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措施,規範辦學行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七)指導全縣教育科技系統黨的建設、思想道德建設工作。
(八)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教育科技系統人事、工資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內部體制改革和管理,負責教育科技系統編制管理工作。
(九)做好各類高等、中等學歷的招生考試工作,為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提供指導服務。
(十)貫徹落實科技創新驅動發展政策措施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
(十一)統籌推進創新體制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十二)牽頭建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縣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十三)組織開展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擬定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十四)負責全縣科學數據匯聚、管理、套用和共享開放。為企業發展提供信息技術服務保障。
(十五)編制縣級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協調參與國際國內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
(十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
(十七)牽頭開展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推進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十八)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十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組織開展科技評價機制改革,開展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擬訂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地方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水平科學家、團隊吸引聚集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按規定承擔外國人來華工作的有關事項。
(二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二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領域的科技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二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教育、科技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各類公文的傳遞與文書檔案管理;負責會務、文秘、接待、信息、教育通訊、報刊征訂、收發、機要、保密、督查督辦、教育督導、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政務公開、車輛維修與管理、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收集整理議事議題,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縣委的教育決策。
(二)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查辦違紀違規案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計畫,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的常規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接訪工作,辦理信訪事項;承辦縣紀委監委按規定交辦的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各類學校黨組織建設工作;負責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組織黨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等;負責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負責黨費收繳管理、黨員信息採集、整理和統計黨員組織關係轉接、整理等工作;負責黨務系統資料的錄入、維護、更新等工作;負責起草黨建工作計畫、總結,匯總黨建工作完成情況及工作安排。
(三)人事管理股。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組織職稱評聘報送工作;推優、評優、評特工作;統籌指導全縣教育科技系統人事工作。
(四)政策法規與安全維穩辦公室。
負責全縣教育科技法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教育科技系統行政執法檢查工作;貫徹國家有關教育科技法律法規;負責教育科技系統的法制培訓及法律諮詢服務、協調其他股室的行政處罰、行政訴訟等案件的處理;負責許可權內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及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發放及辦學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民辦學校的年檢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清理整治轄區內的違法違規辦學行為,取締非法辦學機構;全面掌握全縣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狀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協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及鄉鎮(街道)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做好教育科技系統安全維穩工作。
(五)教育管理股。
指導全縣學前教育教學工作;制定全縣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做好幼稚園年檢工作;落實轄區內全國學前教育信息系統管理工作;開展全縣學前教育教師、學生及相關數據統計;對全縣公辦幼稚園考核;指導申報幼稚園做好省、市、縣級示範幼稚園創建工作;協助做好幼稚園教師培訓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協助管理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發展目標、規劃,組織實施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指導學校管理;管理中國小教學用書;指導中國小校鄉村學校少年宮工作、特殊教育及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學生軍訓工作;指導中國小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和團隊工作。負責指導縣直學校寄宿制管理和留守兒童管理工作;統籌管理全縣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負責全縣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各項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及社會宣傳工作;負責全縣中等職業學校的行政督促及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工作;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宣傳、資格審查、備案等工作;協調指導與發達地區職業學校聯合辦學的路子;制定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參與協調有關部門聯合舉辦的各類成人短期培訓工作。
(六)科技管理股。
推進科教興縣戰略;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加強科技創新和科技進步工作的綜合管理、統籌協調和監測,最佳化科技資源布局,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組織擬定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工業、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項目審查、申報、實施、管理和科技項目庫建設;落實本級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及其他科技專項經費(科技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進工作,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進步目標體系,指導重大科技產業示範,負責科技特派員管理和技術推廣套用;負責外國專家的管理服務工作。
(七)計財股。
擬定教育科技經費籌措及管理辦法職責;負責縣教育科技局(縣委教育工委)的預決算工作和全縣各類學校教育經費的預決算備案工作;負責接受贈援款職責;負責指導學校做好財務管理,監督檢查學校教育經費的執行情況;監督管理權屬學校教育專項經費;監督管理縣直學校國有資產;指導各權屬學校和各鄉鎮(街道)學校預決算;按規定匯總報送教育經費報表和基建統計報表等;審核學校公用經費並向縣財政部門報送指標分配等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四級調研員:陳燕
黨組副書記、局長:彭沁
副局長:程斌
副局長:安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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