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言紀語

“紀言紀語”彰顯“紀嚴於法、紀法分開”,體現“紀委姓紀、在紀言紀”。

引起關注,深沉解讀,

引起關注

2017年7月24日,一則關於“中共中央決定對孫政才同志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的通報引起廣泛關注。簡潔凝練的通報中,“嚴重違紀”“立案審查”等典型“紀言紀語”格外鮮明,凸顯了黨內審查的政治性和紀律特色。黨的十八大以來,曾經似乎很“高冷”的“紀言紀語”被大量使用而為人們周知,這不僅是對黨內話語體系的重構與強化,更體現了紀律建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步步深入人心、持續不斷加力的過程。

深沉解讀

“紀言紀語”彰顯“紀嚴於法、紀法分開”,體現“紀委姓紀、在紀言紀”。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嚴明黨的紀律,並對黨紀與國法的關係進行了深刻闡述,“黨章等黨規對黨員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黨員不僅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而且要嚴格遵守黨章等黨規,對自己提出更高要求”,這一重要思想被寫入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表述為“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中央紀委堅決貫徹黨中央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黨紀嚴於國法”的理念,在監督執紀問責全方位各環節堅持“讓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線”。“紀言紀語”取代“法言法語”,就是具體表現之一。比如,“查辦案件”改稱“紀律審查”,“案件審理”改稱“執紀審理”,“案件線索”改稱“問題線索”,都不只是名稱的改變,而有著實實在在的內涵。這體現了“三轉”後紀委職能向黨章回歸,從“盯違法”轉向“盯違紀”,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大多數;體現了紀委政績觀的轉變,摒棄“違紀只是小節、違法才去處理”的思維慣性,防止和糾正只查辦大案要案、忽視日常監督執紀的傾向;體現了執紀方式的轉變,以紀律為尺子衡量黨員幹部行為,決不退守到法律底線。“紀言紀語”的普及,給廣大黨員幹部上了一堂又一堂生動的紀律教育課,也讓紀委的職能定位、工作方式等更為人民民眾所了解和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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