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作物種子第2部分:豆類

《糧食作物種子第2部分:豆類》是為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的上述豆類種子,涵蓋包衣種子和非包衣種子而制定的標準。

2011年1月14日,《糧食作物種子第2部分:豆類》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12年1月1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糧食作物種子第2部分:豆類
  • 頒布時間:2011年1月14日
  • 實施時間:2012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2011年1月14日,《糧食作物種子第2部分:豆類》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12年1月1日實施。

檔案全文

1 範圍
GB4404的本部分規定了大豆[Glycinemax(L.)Merr]、蠶豆[ViciafabaL.]、赤豆[Vigna
angularis(Willd)Ohwi&Ohashi]和綠豆[Vignaradiata(L.)Wilczek]種子的質量要求、檢驗方法和檢驗規則。
本部分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的上述豆類種子,涵蓋包衣種子和非包衣種子。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GB440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 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部分。
GB/T3543(所有部分) 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GB20464 農作物種子標籤通則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GB4404的本部分。
3.1 原種 basicseed
用育種家種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經確認達到規定質量要求的種子。
3.2 大田用種qualifiedseed
用原種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雜交種,經確認達到規定質量要求的種子。
4 質量要求
4.1 總則
種子質量要求由質量指標和質量標註值組成。質量指標包括品種純度、淨度、發芽率、水分;質量標註值應真實,並符合4.2的規定。
4.2 質量標準
4.2.1 大豆
大豆種子質量應符合表1的最低要求。
表1%
作物種類
種子類別
品種純度不低於
淨度(淨種子) 不低於
發芽率不低於
水 分不高於
大豆
原種
99.9
99.0
85
12.0
大田用種
98.0
注:長城以北和高寒地區的大豆種子水分允許高於12.0%,但不能高於13.5%。長城以南的大豆種子(高寒地區除外)水分不得高於12.0%。
1
GB4404.2—2010
4.2.2 蠶豆
蠶豆種子質量應符合表2的最低要求。
表2%
作物種類
種子類別
品種純度不低於
淨度(淨種子) 不低於
發芽率不低於
水 分不高於
蠶豆
原種
99.9
99.0
90
12.0
大田用種
97.0
4.2.3 赤豆
赤豆種子質量應符合表3的最低要求。
表3%
作物種類
種子類別
品種純度不低於
淨度(淨種子) 不低於
發芽率不低於
水 分不高於
(紅小豆)
原種
99.0
99.0
85
13.0
大田用種
96.0
4.2.4 綠豆
綠豆種子質量應符合表4的最低要求。
表4%
作物種類
種子類別
品種純度不低於
淨度(淨種子) 不低於
發芽率不低於
水 分不高於
綠豆
原種
99.0
99.0
85
13.0
大田用種
96.0
5 檢驗方法
淨度分析、發芽試驗、水分測定、真實性和品種純度檢測應執行GB/T3543的規定。
6 檢驗規則
6.1 扦樣
扦樣方法和種子批的確定應執行GB/T3543的規定。
6.2 質量判定規則
質量判定規則執行GB20464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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