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縣水利局

精河縣水利局

精河縣水利局是精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精河縣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精河縣水利局
  • 辦公地址:精河縣和平西路16號(精河縣財政、水利、審計綜合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實施精河縣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精河縣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縣域內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負責水能資源開發利用、水電建設管理,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擬定有關標準定額,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組織指導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河流、湖泊、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河道範圍內工程項目建設的管理,組織實施河道采砂許可制度。
(六)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和稽查。
(七)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精河縣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監督實施,組織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和水土流失防治費的徵收,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協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協調牧區水利,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九)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行政執法。監督指導水利行業安全生產,指導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承擔水情旱情檢測預警工作。對重要河流、湖泊及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職能轉變。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二)承擔精河縣黨委、精河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財務辦公室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安全生產、農村水電綜合辦公室
水政、河(湖)長制辦公室
水政監察大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