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縣司法局

米林縣司法局

米林縣司法局是米林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

米林縣司法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區黨委、市委關於推進全面依法治藏及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縣委對司法行政工作的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米林縣司法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設,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掛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辦申請縣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資質實施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三)承擔統籌規劃全縣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督導檢查全縣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個促進全縣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四)負責擬訂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縣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等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公共法律服務方面相關資料的藏文翻譯工作。
(五)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槍枝、彈藥、警車、信息化建設等管理工作。
(六)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
(七)完成縣委、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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