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性原理,一般可分為本體論意義和認識論意義的簡單性原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簡單性原理
- 分類:本體論意義和認識論意義的簡單性原理
含義
本體論意義的簡單性原理有兩種含義。
一是試圖把世界的本原歸結為一種或幾種簡單的物質或要素。這種含義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泰勒斯的水、赫拉克利特的火、德謨克利特的原子和中國的“五行說”。
近代I.牛頓在他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中寫道:“自然界不作無用之事。只要少做一點就成了,多做了卻是無用;因為自然界喜歡簡單化,而不愛用什麼多餘的原因來誇耀自己。”
G.W.萊布尼茨則認為,上帝以實現最大限度的“簡單性”和“完美性”的方式來統治宇宙,並提出“單子論”來說明萬事萬物的存在及變化。
二是相信自然界運動規律的簡單性,特別是相信決定論。著名的拉普拉斯決定論在西方科學界一直占據統治地位;A.愛因斯坦始終認為:“上帝不會擲骰子。”認識論意義的簡單性原理,可追溯到亞里士多德。他在《形上學》中說:“包涵原理愈少的學術比那些包涵更多附加原理的學術更有益。”中世紀哲學家奧康的威廉主張用經濟原則把經院哲學中某些累贅的東西統統剃掉,稱為“奧卡姆剃刀”。
1883年,E.馬赫在《力學的發展》一書中提出“思維經濟原理”,主張把科學看成用“最少的思維全面地描述事實”的最小值問題。
愛因斯坦受到馬赫思想的影響,特別推崇簡單性原理。他認為:“一切科學的偉大目標,即要從儘可能少的假設或者公理出發,通過邏輯的演繹,概括儘可能多的經驗事實”。他還說:“一種理論的前提的簡單性越大,它所涉及的事物的種類越多,它的套用範圍越廣,它給人們的印象也就越深。”強調認識論意義簡單性的科學家與哲學家,一般也都相信本體論意義的簡單性,並且認為二者是一致的。在他們看來,自然規律的簡單性也是一種客觀事實,正確的概念體系必須使這種簡單性的主觀方面與客觀方面保持平衡,物理上真實的東西一定是邏輯上簡單的東西,也就是說,它在基礎上具有統一性。直到20世紀上半葉,簡單性原理一直是許多科學家、哲學家的共同信念和建立理論體系的指導原則。
20世紀70年代以來,由於在科學上發現了愈來愈多的複雜性現象,如混沌、分形、夸克禁閉、量子糾纏性等,不論是本體論意義的簡單性原理,還是認識論意義的簡單性原理都遭到質疑與挑戰。現代科學研究的方向已從追求簡單性轉向研究複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