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平衡

節目平衡是英國《皮爾金頓委員會關於廣播的研究報告》(1962)提出的建立電視節目平衡的概念。報告認為,如果眾頻道提供儘可能廣泛的題材範圍,如果對每一專題在其範圍內都做最充分的處理,而且,如果在制定計畫時不因把某些類型的大眾化節目集中放在收看的尖峰時間,把其它被認為接受較差的節目放在不方便的時間而造成不平衡,那末平衡就可實現。報告的第95段說,“如果電視服務意味著對不同種類的節目提供足夠寬廣的選擇,那末(根據提供給我們的情況)過去在收看的高峰時刻特別明顯地未能做到這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節目平衡
  • 來源出處:《皮爾金頓委員會關於廣播的研究報告》
平衡當被看作一種用來反對和控制偏見的方法時,還有一層帶有爭論性的政治含義。公共的廣播比其它任何媒介更加講求均衡。但是對一切方面不偏不倚,就會造成自相矛盾的結果:譬如說,一項節目譴責了南非的種族隔離政策,一定要允許另一項節目保衛種族隔離政策以維持平衡,公平是否真要通過把廣播時間給予恰恰是藐視公平原則的思想觀點來實現,那是值得懷疑的。平衡可能最後會意味著永遠騎牆;它可以表明一種認為一切立場都反駁不倒的態度。這種權衡過的態度似乎成為其它觀點得以提出的依靠。然而,這種態度還會有人來評判,而此人的公正又會受到別人的質疑。顯然,平衡有點像美一樣可以說是主觀的;一人認為的平衡,另一人會認為是偏見。由此可見,做到節目的絕對平衡是不可能的,也是沒有必要的。關鍵在於出於何種政治動機來維持平衡或打破平衡。只有對廣大公眾有利,有助於社會的進步、穩定、使人民享有好處,打破節目平衡或力爭做到相對平衡,是廣播電視節目播出中應當堅持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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