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連縣教育和文化廣電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旅遊外事僑務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相應的貫徹實施意見、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縣教育文化廣播新聞出版旅遊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教育文化廣播新聞出版旅遊產業發展。
(三)推進全縣教育文化廣播新聞出版旅遊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統籌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布局結構的調整;負責推動教育文化廣播新聞出版旅遊多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負責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四)組織、指導本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和環保、法制、國防教育、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
(五)負責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的管理與指導;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基礎教育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管理和促進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和改革,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六)統籌組織和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工作。
(七)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縣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防範辦學風險,促進其健康發展。
(八)擬訂全縣語言文字工作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指導國語推廣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九)擬訂全縣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領域創作與生產的政策措施;扶持民族性、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管理全縣重大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外事僑務活動。
(十)組織推進教育、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外事僑務領域的公共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組織、指導、監督縣級重大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十一)指導、管理社會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鄉(鎮、社區)文化站、博物館、紀念館、廣播影視台(站)、報刊社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十二)擬訂文化(文物)、廣播影視、出版、旅遊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藝術培訓活動、廣播影視節目製作、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和網際網路文化單位的監管工作。擬訂全縣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案件。
(十三)管理全縣文物事業。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十四)管理指導圖書發行事業和出版物發行單位,依法審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著作權集體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機構。負責全縣報紙、期刊、內部圖書資料、音像及電子報刊等出版物的管理,負責對全縣印刷企業進行行業管理。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旅遊資源開發、重大旅遊項目規劃建設、旅遊安全、旅遊應急救援、旅遊環境綜合治理、假日旅遊、紅色旅遊等工作。制訂全縣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筠連整體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旅遊服務質量,監督旅遊投訴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旅遊體制和機制改革工作,負責旅遊資源開發以及招商引資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監測全縣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旅遊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工作。
(十六)指導、管理全縣對外以及港澳台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對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動,協調、推動文化產品進出口工作。
(十七)負責本系統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定本系統經費籌措、劃撥、項目投資的方案,監管和督查經費使用情況,指導本系統各類貸款和合作項目的執行。
(十八)負責本系統人事管理工作,實施在職人員繼續教育;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資格評審相關工作;貫徹實施本系統有關職業資格制度;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九)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和文化廣電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重要事務的綜合協調。負責文電、會務、文秘、機要、保密、印鑑、檔案、機關創建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公開、政務接待、目標管理、機關效能建設和機關績效管理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指導系統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本系統宣傳、精神文明建設、黨建、紀檢、法治、計生、老齡、雙擁、愛衛、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承辦局黨委和紀委日常工作。
牽頭組織實施全局性、綜合性重要文稿的擬定。參與全系統綜合體制改革政策、方案的調研及文稿擬訂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局性、綜合性重要文稿的合法、合規和政策性審查。負責管理、承擔系統各類創建活動的法規、政策指導工作。
(二)教育股
負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管理和發展規劃。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德育和教育信息化。負責民族教育、科技教育、禁毒教育、校外教育、親職教育、校園文化及留守學生之家建設、學生志願者服務等工作。統籌義務教育教材教輔管理,指導高(職)中教材教輔建設,組織審定地方性教材。負責全縣各類學校招生、就近入學、學業水平考試、學籍行政管理和指導工作。組織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和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實施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教育教學質量檢測。指導基礎教育、高(職)中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參與研究全縣教育體制的綜合改革。參與指導各級各類教育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工作。參與教師培養培訓以及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少先隊和共青團工作,聯繫本系統關工委工作。統籌管理全縣中等職業教育。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徵兵、“三農”及人才開發等工作。負責成人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等相關工作。負責學校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法律七進”等工作。擬定全縣民辦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健康發展。指導全系統各類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社團工作。
(三)縣教育督導室
擬訂全縣教育督導與評估規章制度、指導性檔案,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和指導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對全縣教育均衡發展的督導檢查。負責督導評估相關部門和各鄉(鎮)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負責監測教育發展狀況。承擔發布教育督導報告與公告相關工作。
下屬事業單位設定
原縣教育局、原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旅遊局下屬事業單位隸屬關係全部調整為筠連縣教育和文化廣電局歸口管理。縣教育和文化廣電局所屬事業單位(不含中國小幼稚園)和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機構級別為股級。
(一)筠連縣中等職業教育管理辦公室(簡稱“職教辦”、股級)。承擔中等職業教育統籌規劃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中等職業學校評估;組織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和中等職業學校設定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訓基地建設以及中職學生資助工作。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設主任1名。
(二)筠連縣電教教儀站(股級)。負責教育技術裝備、現代教育技術建設、管理、研究以及相關培訓,指導實驗教學、計算機教學以及遠程教育。辦理實驗操作考核、計算機操作考核考務。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設站長1名。
(三)筠連縣學校後勤保障辦公室(掛“營養辦”牌子、股級)。將原筠連縣學校後勤與產業管理辦公室更名為筠連縣學校後勤保障辦公室。負責學校後勤保障管理和指導,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組織實施。核定事業編制4名,其中設主任1名。
(四)筠連縣大中專招生委員會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招考辦”、股級)。負責大中專招生考試、成人高校招生考試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核定事業編制4名,其中設常務副主任1名。
(五)筠連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參照公務員管理,股級)。核定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7名,設隊長1名。
(六)筠連縣廣播電視台(股級)。核定事業編制為34名,設台長1名,副台長2名。
(七)筠連縣文化館(掛“筠連縣文物管理所”牌子、股級)。核定事業編制19名,設館長1名,副館長2名。
(八)筠連縣圖書館(股級)。核定事業編制8名,設館長1名,副館長1名。
(九)筠州藝術團。人員控制數40名,實行市場化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