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會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 外文名:Resolution of the second session of the Ten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n the work report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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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信息

發布部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goblin
發布文號: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主要內容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了吳邦國委員長代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作的工作報告。報告對過去一年工作的總結實事求是,對今後一年工作的安排切實可行。會議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認為,一年來,常務委員會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決議,認真履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把爭取在本屆任期內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作為立法工作的目標,把提高立法質量作為立法工作的重點,把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求真務實,開拓進取,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做了大量工作。會議對常務委員會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會議要求,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抓住關係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切實維護廣大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恪盡職守,勤奮工作,努力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要全面落實五年立法規劃,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使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充分體現人民民眾的共同意願。依法加強監督工作,進一步增強監督實效,探索和完善監督方式和監督機制。繼續加強代表工作,進一步發揮代表作用。繼續加強與地方人大的聯繫,共同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廣泛深入地開憲法法律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憲法法律意識,切實保憲法法律的有效實施。搞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50周年紀念活動,增強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自覺性,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堅持走民眾路線,密切聯繫民眾,注重調查研究,自覺接受人民監督。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團結一致,奮發圖強,為完成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各項任務,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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